按照昌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昌都市食品安全抽检(国抽)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察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6月1日以察雅农贸市场摊贩和凉菜店等为重点对象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根据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任务分配表(国抽)要求,察雅县6月份涉及的食品抽样种类主要有:肉制品中的酱卤肉制品,食用农产品中的畜肉、畜内脏、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马铃薯)、鲜食用菌和水果类(苹果、梨、桃、荔枝、龙眼和柑橘等)。
6月1日,县食药监局抽取了:谭德容经营的菜市场58号摊位的猪肝1.5Kg,李春燕经营的菜市场57号摊位的猪后腿肉1.5Kg,陈四华经营的大发蔬菜批发部的香菇1.5Kg、土豆1.5Kg和苹果1.5Kg,以及周明国经营的罗二凉菜的卤猪肉3Kg。现已将所抽样品送往西藏自治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微生物、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等项目检测,待检验结果反馈后再对外公布。
此次活动的开展将有助于提高相关经营单位的合格产品经营意识,打击假冒伪劣,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为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氛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