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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纪委多措并举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2016-01-18 09:57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点击:0

昌都市纪委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有力推动昌都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县(区)纪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组织、财政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基层纪检机关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有针对性地明确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机关的具体措施,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科学设置机构,理顺职责关系。各县(区)纪委整合力量,理顺工作职责、优化结构设置。原则上大县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小县设3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结合昌都实际,要求卡若、芒康等6个县(区)纪委人员分别达到20人以上,八宿等5个县纪委人员分别达到15人以上。

选优配强人员,突出业务素质。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大县13人、小县9人配备县(区)纪委委员,大县7人、小县5人配备县(区)纪委常委;采取德才兼备、公开选拔等方式,把基层一线工作经验丰富,且具有法律、财务、审计、文秘等相关专业知识,学历相对较高,勇于担当、善于监督、敢于执纪的干部选任到纪委领导班子及纪检监察岗位上。

狠抓教育培训,转作风提素质。建立完善市、县(区)纪委定期举办培训班、跟案学习、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制度,采取“一对一” “一对多”传帮带、参与实际办案、内部轮岗交流、上派下挂及到财政等业务单位岗位锻炼等方式,加大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

改进审查方式,严纪律强约束。市纪委不断改进纪律审查方式,提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水平。一是按照区纪委相关规定,市纪委制定出台线索处置和排查工作细化规定,探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坚持快排快处,实行定期召开会议集体排查,规范提出处置意见,防止出现问题线索积压时间过长、久拖未办问题;三是实行快督快办,缩短审查期限,规范“县(区)案市审”工作,进一步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严防久拖不决,有效推动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

跟进后勤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各县(区)纪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为县(区)纪委、乡(镇)纪委统一配置办公设备、解决办公场所等,特别是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乡(镇)纪委“四有一强化一推动”,工作成效明显。全市138个乡(镇)已配备乡(镇)纪委书记138名、副书记44名、专职纪检监察员188名;所有乡(镇)纪委已全部正式挂牌,办公场所、基本办公设备全部配备到位;解决了每年3万元的办案经费,近期为11个县(区)纪委各解决业务经费2万元;将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援助的办公设备全部配发到基层一线,全市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每人每月220元办案补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