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0 10:11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经过他们的调节,困扰我多年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那些彻夜难眠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日子也过得越来越称心如意,真心感谢他们。”家住卡若区如意乡桑多村的仁青措姆如是说。
一辆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件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这是当地群众对昌都卡若区“车载流动法庭”的形象概括,从过去的坐庭问案到如今法庭下基层,充分彰显了昌都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昌都卡若区“车载流动法庭”不断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公正司法首要责任,深入查摆“四风”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执行”三位一体的审判模式,充分发挥“车载流动法庭”的积极作用,积极组派优秀法官第一时间深入农牧区,把“坐堂问案”变为“上门服务”积极开展立案、调解、法律咨询、执行、普法等工作,在调解和审判婚姻纠纷、债务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的基础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了农牧区各类不稳定因素。
自2009年“车载流动法庭”实施以来,坚持“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采取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听得懂的语言、负担得起的成本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普法宣传到家。很多偏远山村的老百姓充分享受到了这一司法惠民工程带来的便利,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在最短的时间,以最低廉的成本获得,最便捷的方式获得了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尤其针对农牧区“诉讼难”、没有钱诉讼、没有时间诉讼等突出问题,“车载流动法庭”主动回应农牧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尽最大能力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把司法工作深入到街头巷尾、村居院落,并将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大大地提升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法律效应与社会效应的有机统一,受到了辖区内群众的一致好评。“车载流动法庭”直接开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切实减轻了诉讼当事人诉讼成本。上门调解、审判的方式,也极大地调动了司法干警的调解积极性。同时,让能够参与庭审的群众真实地了解纠纷的事实情况和是非曲直,做到明辨是非,增强了新时代相关司法信息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了法律宣传力度,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为构建“六个新型昌都”奠定了法制基础。据了解,截至目前,昌都卡若区法院共组派司法干警264余人次,行程达13000公里;使用流动法庭审理案件102件,其中调解结案76件,调解率达76%;法制宣传100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教育群众累计达10000余人。
作风是形象,更是力量。好的作风是做好事情、完成任务的关键。群众路线事业要不断完善,人就要不断进步,就需要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昌都通过“车载流动法庭”勇于去掉“旧皮”,树立新风正气,扎实深入地抓好作风建设,为推动昌都各项事业发展凝聚力量、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