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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行署与自治区第二次 土地调查工作组交

2014-03-12 09:5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昌都地区行署与自治区第二次

    土地调查工作组交换意见      

    记者彭虹报道 18日,昌都地区行署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玉超率领的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组一行交换了意见。行署副专员李志勇主持交流会。      

    据了解,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从2007年7月1日2009年10月31日,利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土地调查工作。利用此次土地普查,将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昌都地区根据国家、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成立了以行署分管,副专员为副组长,行署副秘书长和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为组长,地区发改、财政、民政、统计、建设、水利、农民、林业和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了14人组建了地区土地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会上,刘玉超一行对昌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昌都地委、行署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班子和机构,为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土地调查工作刘玉超要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社会化程度高,各部门要通密合作,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发挥好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开展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舆论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要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到人心,做到家喻户晓,达到全社会支持这项工作。要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好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帮助专业队伍开展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要处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和当前的社会稳定工作的关系,做到统筹安排,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质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