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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

2014-03-13 19:33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白玛赤林主持召开政府第十次常务会

  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

    中长期发展指导性规划纲要(2011—2020)》

    本报拉萨6月18日讯 今天上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主持召开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指导性规划纲要(2011—2020)》等。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宜智,自治区副主席甲热·洛桑丹增、多吉泽仁、孟德利、德吉、董明俊、丁业现,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金世洵,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高扬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活力源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城乡经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日趋完善,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处于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为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一系列会议精神,实现到2020年同全国人民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出台《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指导性规划纲要(2011—2020)》,大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十分必要。

    会议明确的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将按照“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的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和提升效益为中心,在继续实施科教兴藏、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基础上,推行多领域小户创业、体制创新、产业扩展、做大做强、外向型经济、人才兴企等重点战略,努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上有更大作为。自治区将不断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完善服务体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指导性规划纲要(2011—2020)》,要求修改完善后下发。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