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10:08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为做好药品供应保障,确保公众用药用械需求和身体健康,近日,西藏药学会向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发出倡议书。
倡议书倡议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在全力保障供应方面,坚持正常运营,不随意关停门店;积极组织货源,充分发挥零售企业终端作用,全力做好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保障供应。有条件的门店保证24小时售药窗口。
在积极稳定价格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价格控制关,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哄抬价格,不囤积居奇,保障药品及相关防疫物资的价格稳定,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社会秩序。
在加强药师指导方面,充分发挥药品零售端执业药师的专业优势和作用,严把药品质量关,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做好疾病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市民理性购药,避免大量囤积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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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监管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以及国家药监局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现阶段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监管政策措施,日前,自治区药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监管措施的公告。
自治区药监局要求广大经营者,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消费者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企业开展抗原检测试剂批发业务,要取得含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宣传引导,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