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2 10:21 来源:区人社厅 点击:0
关于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定于2020年8月31日、9月1日进行。现将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遣时间
二、派遣地点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培养评价楼二楼会议室(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北路)。
三、派遣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拉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派遣场所内。
(二)考生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规定的派遣时间、派遣地点及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派遣工作。8月31日仅派遣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相关岗位,其他岗位于9月1日派遣,非派遣时间内的岗位不予派遣。
(三)派遣时,考生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政审表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政审表原件。委托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考察政审结果由考察单位负责。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派遣。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下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成人脱产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勿须提供。西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家属须提供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6、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
7、服务期满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
(四)政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1.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2.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docx
联系电话:0891—6845892 ,0891-684587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1日
新闻+
各位考生:
现将2020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空缺岗位(不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调剂补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教育系统、各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专及以上空缺岗位调剂补录合格人员名单由其自行发布,请考生实时关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