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6 17:46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网拉萨9月25日讯(记者 益西旺堆 刘金鹏)25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西藏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龙措作为新闻发言人介绍情况。
主持人: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晋美旺措
龙措介绍,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西藏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妇女的政治、经济、卫生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1960年,全区女党员有1120名,截止2018年,全区女党员共有11万名,增加了近99倍,各行各业都有了女党员的身影,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得到极大保障,就业人数和就业层次大幅提高,截至2018年底,全区有女性公务员2.92万人,占公务员总人数的32.96%,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显著提高,1971年西藏自治区第一次党代会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7%,至2016年西藏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女代表已占代表总数的23%。自治区第一届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13.95%和9.36%,至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委员总数的27.33%和26.59%。截止2018年,村(居)妇联主席、妇代会主任100%进村(居)“两委”。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龙措
据了解,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400多所,教学点近200个,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70.87%,小学的净入学率为99.5%。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中女性在校生比例均保持在50%以上。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全区孕产妇死亡率已从和平解放初期的5000/10万下降到目前的56.52/10万,婴儿死亡率从和平解放初期430‰下降到目前的11.5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66%。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妇联宣传部副部长 董雁
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自治区人大先后制定颁发了《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等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从1994年开始到目前,自治区政府颁布实施了四轮《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和《西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建立完善了促进妇女儿童的工作机构和机制,县以上政府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同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组织体系;妇女儿童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保险的女性参保率均达40%以上,贫困妇女大幅减少,广大妇女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