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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 西藏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2630人次

2019-07-26 16:37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讯(记者 央金卓玛)7月23日上午,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西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旨在增强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基础。今年上半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2630人次,同比增长59.2%。

上半年受理信访举报2083件次

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田胜伟介绍,今年以来,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研讨、知识测试、在线访谈、制作微视频等多种方式,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66人次,对10名拟提拔使用干部建议暂缓使用或取消相关资格。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208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334件,谈话函询251件次,同比分别增长7%、59.6%、32.8%。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2630人次,同比增长59.2%。

此外,自治区党委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对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留置措施使用等严格审批把关。落实“三个坚持”要求,聚焦“三类重点人”,紧盯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精准有力惩治腐败。

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和“回头看”,对市地、县区纪委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回访。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实行常态化警示教育、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组织处理20人,通报曝光24起28人。

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衔接。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和改革试点,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预计9月底前实现全区所有乡镇(街道)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三到位”。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工作台账,归口梳理整改任务清单,开列负面清单,压实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

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专项治理工作协作办法,建立区市县三级分片联系机制。健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月报、半年通报制。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民生领域,紧盯惠民资金落实,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线索163件3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92起,按照政策界限提出处置意见。统筹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力量,开展“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