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07:32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开幕
洛桑江村主持
本网拉萨3月26日讯(记者 丹增平措)3月26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开幕。
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丹增朗杰、维色、许雪光、巨建华、李文汉、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王峻、许成仓,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要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汪洋主席的指示要求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深悟透、弄懂做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区党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
会议听取了《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决策部署和中央文件精神,在总结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完善十分必要。修订草案重点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相关程序和工作机制等做了修改和补充完善。
山南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山南市立法条例》《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作了对这两件法规的审查报告,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后予以批准。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了关于2018年全区生态环境状态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美丽西藏建设,2018年全区以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确保了全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自治区副主席罗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