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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社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2016-12-30 07:0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做好新形势下我区宗教工作,是促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全区宗教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关于宗教工作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总结近年来我区宗教工作的成绩经验,全面部署新形势下全区宗教工作,必将更好地组织和凝聚全区各族群众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着眼长治久安加强顶层设计,取得了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显著成绩,各族群众和僧尼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为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全区宗教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树立长期工作的观念,着眼长远、立足现实、积极引导。要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都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要警惕和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持正确导向,防止工作简单化。

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采取“导”的正确态度,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以能不能把信教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的根本标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继续深入揭批达赖集团在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坚决与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不断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要持续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化管理相结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作用,支持宗教界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要以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向上、崇尚科学,追求文明进步的生活方式,把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新西藏的共同目标上来。

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西藏所有工作都与宗教工作密不可分,重视宗教工作、支持宗教工作就是支持全局工作的观念,认真履行各级党委、政府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统战民宗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区党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团结全区各族群众,不断开创我区宗教工作新局面,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共同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