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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西藏班学生要"籍随人走"加强学籍管理

2016-11-25 08:14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进一步做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内地班学生人人有籍,转接及时,不能因学籍建立、注册、转接等问题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

内地班开办31年

培育大批少数民族优秀人才

从1985年开始,教育部先后组织举办了内地西藏初中班、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内地班”),到今年,内地班已经走过了31个年头。这31年来,内地班为祖国边疆地区培育了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对加快边疆地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步伐,培养和造就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全面应用后,内地班学生学籍转接同步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更加方便快捷,但操作中也存在一些具体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内地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进一步做好内地西藏班和新疆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学籍管理是学生管理和教育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而内地班学籍管理工作是一扇窗口,折射出内地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凝聚着对少数民族地区学生的情感,反映出内地与边疆地区密切协作程度。因此,各有关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内地班学生人人有籍,转接及时,不能因学籍建立、注册、转接等问题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更不能因此类问题引起炒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学生报到后1个月内

开始学籍档案调取工作

通知要求,内地班举办省份应按照《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内地班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同时,要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通过跨省就学或跨省转学方式将学生学籍转到内地班办班学校。内地班办班学校需在学生报到后1个月内发起业务办理,并在相关单位核办完成后及时调取学籍档案。原就读学校和双方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跨省就学方式不需要原毕业学校核办)。内地班学生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的,内地班办班学校及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将学生学籍转回。

同时,学生在进入内地班办班学校之前,原则上均应建立学籍,如出现无正当理由的漏建或故意不建,将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具体管理人员责任,教育部也会适时进行通报。对于没有建立学籍的,如果其他条件均符合招生要求,内地班办班学校不得以无学籍为理由拒绝接收,要按流程及时为其补建学籍。

通知强调,针对内地班普通高中学生实行三年或四年弹性学制(预科一年+高中三年)管理的需要,全国学籍系统开通了预科班设置功能。各地要按照操作手册的规范流程进行操作管理。实行三年学制的,要将学生学籍直接转入高中一年级就读。实行四年学制的,则应将学生学籍转入预科班进行管理。

为更好地支持内地班学生管理,全国学籍系统将在系统二期建设中增加内地班学生标识及相关管理功能。另外,通知指出,近期,教育部将针对全国学籍系统二期需求开展全国性调研。

此外,边疆地区、内地班举办省份要经常梳理总结相关问题,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应用培训,提升学籍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教育部有关司局也将全力提供与政策衔接和技术保障有关的支持,确保内地班学生学籍转接顺畅高效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