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 09:51 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商报 点击:0
为顺应国际生态发展潮流,落实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实现生态、经济、民生均衡发展,国家质检总局于2012年9月启动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为促进外贸增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西藏已于今年全面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昨日,记者从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西藏已有10个产品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定。
完成现场评定 10个产品覆盖全区4市
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定的10个产品分别来自拉萨、林芝、日喀则和山南4市的11家企业,产品种类包括矿泉水、青稞酒、刺绣唐卡、松茸、苹果及干蕨菜等。8月24日,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完成了这10个产品的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初审工作,并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上报。10月16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评定组(以下简称:专家评定组)对林芝市申报的“藏果”牌苹果等4个产品进行了现场评定。至此,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的10个产品全部通过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定。
专家评定组首先奔赴拟保护产品生产地,针对生产现场、种植基地、水源地等进行实地考察,其次通过现场询问的方式向企业方进行评定,最后,对企业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定的核心内容包括四个要素,即确定范围、原产地评定要素、综合评定要素及生态评定要素等。“现场召开末次会,企业方立即就能知道评定结果,是否通过评定或是需要整改等。”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工作人员陈曦介绍。
此次推荐保护的10个产品,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做到了优中选优、重点突出、覆盖区域广,通过与自治区工信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从有意向的47家企业中优选了覆盖全区4市的10家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企业及产品作为首批推荐上报的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这些产品既有西藏特色的矿泉水,又有代表西藏非物质文化传承的堆绣唐卡,既有天然的松茸、灵芝等林下资源产品,又有青稞米等在传统工艺上创新的产品。
加贴产品标识 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对达到《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授权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目前,我区首批10个产品正在等待国家质检总局专家委员会给予评定并颁发证书。“预计今年12月即可获得证书。”陈曦介绍。
获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证书》后,这些产品将有哪些优势呢?陈曦介绍道,该证书有助于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政府专项补贴、奖励和获得各级政府优先采购权,同时增加产品附加值,赋予产品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此外,加贴受国家保护的产品标志,可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权益。
下一步,西藏将在前期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保护示范区建设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增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国际、国内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同步提升,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讯员 郭雄 记者 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