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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第二批公考28日起报名 共招录2100人

2016-09-23 10:33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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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9:00—9月29日18:00;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8:00。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30(专业知识);14:00—16:30(申论或公共基础知识)。

人数

我区第二批公开考录计划录用2100人,其中基层公务员160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0名。

9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考录办获悉,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已经展开,本次公开考录计划录用2100名基层公务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报考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9:00—9月29日18:00;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9:00—10月14日18:00。

7类人员 

可报考第二批公考

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录共计划招录2100人,其中基层公务员160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0名。1600名基层公务员中,乡镇公务员620人、基层法院部门公务员95人、基层检察院部门公务员70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700人(其中386人已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招录)、基层司法部门人民警察41人、基层工商部门公务员69人、基层质监部门公务员5人。500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中,基层其他事业单位100人、基层卫生部门120人、基层农牧部门100人、教育系统180人。

七类人员可报考此次公考,分别为我区生源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10月29日笔试

共设7个考区

自治区考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陆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的打印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28日。

此次公开考录实行定向报考,即在报名时选择报考去向。考生在报名后需要经过资格初审,只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才能参加笔试。

据悉,2016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的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30(专业知识);14:00—16:30(申论或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医护、幼教、农牧三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该负责人解释道,其中,医护类招考职位设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护理)、藏医(药)、药学专业知识考试科目;幼教职位专业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材教法及现代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知识占30%,幼教专业知识占70%);农牧类招考职位设畜牧(草原)、兽医、农学专业知识考试科目。

此次笔试共设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期间,自治区考录办将派出巡考组分赴各考区检查指导工作。

考生在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可拨打自治区考录办电话0891—6845883、6845882、6845872解决。

按照1:1的比例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其中,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生,在两科总分为200分的基础上,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00×40%×200+专业成绩÷100×60%×200)。对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用计划,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将按照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招考专业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况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的考生,还将进行考察政审、体检、资格复审等环节。

报考基层司法部门人民警察职位和幼教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自治区考录办将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可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持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自治区考录办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由自治区考录办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该负责人提醒各位考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闻+

应届生等报考注意事项 2016年我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时,可选择是否同意被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如果未被录取,且选择同意被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的考生,自治区考录办按照本人意愿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招募到“三支一扶”岗位(计划招募50人,其中支教人员20名,支医人员10名,支农和扶贫人员20名;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5年9月28日—1998年9月28日出生>;须为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教育系统教师招考职位或“三支一扶”支教岗位;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医护类相关招考职位或“三支一扶”支医岗位。记者 习淑祎

加分政策解读 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被评为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符合以上所有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