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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批著名商标申报下月结束

2016-05-25 10:0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西藏 点击:0

自治区驰名商标:帮锦镁朵及图(地毯)。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工商局商广处了解到,第十批自治区著名商标推荐报送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且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并为公众所知晓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满3年,如果商标注册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进行申报。10月1日至12月31日,将择时召开评审会,发布认定公告。

著名商标申报推荐 在今年上半年完成

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名牌战略,根据《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十批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评审认定工作。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标所有人为依法在我区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在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并为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可以自愿依法申请认定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

该负责人说,商标注册人必须是依法在我区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满3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有较高的市场声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如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在我区同行业中领先,该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并为公众所熟知。”该负责人说,商标注册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注重对商标的广告宣传,其广告覆盖地域广、效果显著。

“各地市工商局、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核实申报的有关数据和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推荐,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涉农涉牧商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该负责人提醒说,第十批自治区著名商标推荐报送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

鼓励企业进行申报 推动商标战略实施

“我们不仅仅是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注册和使用商标,更重要的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积极培育、扶持和保护各类高知名度商标,推进品牌经济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品,增强我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该负责人说,希望在第十批自治区著名商标评审认定工作中,能够有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

著名商标的认定非常严格,一旦认定之后,将会在全区范围内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通过开展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能够提高企业的商标意识、名牌意识,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的知名度,带动我区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促进我区经济发展。该负责人表示,企业既是商标战略实施的主体,也是商标战略实施的直接受益者和关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多种手段,帮助拥有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该负责人说,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研究制定全区商标发展规划,指导督促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我区驰名、著名商标发展、管理和保护的经验,共同推动商标战略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