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8 09:4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公布了今年全区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等有关情况。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2亿元,本期末缴存余额156.9亿元,本期末贷款余额67.7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43.1%,较2015年底增长了0.4个百分点。
从数据可以看出,我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正在逐渐提高。那么具体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呢?手续齐全后,多长时间可以拿到贷款呢?昨日,记者在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实地体验。
市民排队
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昨日下午4点多,记者来到位于夺底路的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者在大厅看到,每个窗口前都有十几个人在办理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人最多。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告知、提取手续告知、办理相关业务、审核各类手续等都是我们的工作内容。”
卓玛是自治区某单位的在职公务员,这次她是来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买房的。卓玛说,第一次来,她咨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并领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业务员告诉卓玛,贷款资料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会递交至受委托银行,并与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之后她就可以等着贷款入账了。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缴存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10天左右贷款就会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使用公积金联名卡会更快到账。”
提取公积金
每周一、周二审批手续
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近年来,我区住建部门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不仅缩短了审批时限,还简化了部分审批手续。随着政策放宽,我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也在不断上升。据2015年度全区住房公积金报告显示,2015年全区共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资金21.1亿元,较2014年的19.7亿元增加1.4亿元,增幅7%。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提取总额的70%。
上述负责人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提交租房合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无房证明(当地房管局开具)即可办理。“一般我们会在每周一、周二审批这些手续。”该负责人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为一年的房租,但不可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余额,第一年提取后,来年还可继续提取支付房租。“为了让大家少跑腿,手续齐全且需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的职工可在区住建厅门户网站直接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缴存职工如果在周一或周二前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核通过后,钱款当天就会打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若其他时间办理,则会稍有延迟。不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在未结清贷款前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并一次性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除外。
非公企业
缴存住房公积金积极性提高
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内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归集”窗口,专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记者看到,相较贷款窗口,当天下午,该窗口前来办理业务的人要少一些。
旦增在排队的队伍之首,他是某非公企业的财务人员。“单位新招了几名员工,我来为他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旦增说。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我区下发《关于在我区非公有制企业中逐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我区批准注册的各类非公有制企业,若与职工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法为职工申报登记缴纳了社会保险的,首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存部分列入企业成本,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现有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