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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2016-02-01 10:10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2016年1月31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充 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和2016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谐发展,适应经 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663”工作思路,按照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 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等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治藏 方略,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按照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坚定信心,开拓奋 进,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上下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边稳藏战略思想、指导方针和 重要原则,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 实基础。“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会的决策部署,提出的“十 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符合西藏实际, 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五大发展 理念”,认真实施规划纲要,增强推动落实纲要的自觉性、科学性和坚定性,为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关于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西藏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西藏自治 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自治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西藏自治 区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 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16年财政预算。

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玛赤林主任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 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 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 则,按照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 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与时俱进地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培中检察长所作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加 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治藏方略,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 则,按照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