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2 11:34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本网讯(记者 麦垛)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自7月22日0时起降低成品油销售价格。以50升油箱的车为例,加满一箱93号汽油,大约少花10元钱。
具体价格调整情况如下:拉萨价区93号汽油每吨由9691.20元下调为9408.54元,每公升由7.20元下调为6.99元,每公升下调0.21元。0号柴油每吨由7723.10元下调为7449.40元,每公升由6.49元下调为6.26元,每公升下调0.23元。
昌都价区93号汽油每吨由10929.52元下调为10646.86元,每公升由8.12元下调为7.91元,每公升下调0.21元。0号柴油每吨由8948.80元下调为8687.00元,每公升由7.52元下调为7.30元,每公升下调0.22元。
阿里价区93号汽油每吨由11427.54元下调为11144.88元,每公升由8.49元下调为8.28元,每公升下调0.21元。0号柴油每吨由9520.00元下调为9258.20元,每公升由8.00元下调为7.78元,每公升下调0.22元。
此次降低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等额下调,享受批发业务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的,按上述价格倒扣300元结算;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上述价格倒扣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
自治区发改委特意要求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按照要求,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