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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监部门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的所有

2014-03-14 11:15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12日,西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等所有药品进行查处,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据了解,近日,部分患者使用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随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该企业“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库存药品,同时,责成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药品使用、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停止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凡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药品,就地查封、扣押,待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检验报告后,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西藏接到《通知》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稽查大队,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检查。目前,西藏尚未发现有该药品导致的不良事件报告。

  据了解,“亮菌甲素注射液”在临床上一般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它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等疾病的治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广大市民加以关注,如发现有经营该公司所生产药品的情况,应及时向经营单位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举报电话为681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