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1:12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同志们:
今天是第十二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宣传主题是“防沙治沙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994年6月17日,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政府间完成谈判,国际社会对防治荒漠化和干旱公约达成共识。同年底,联合国大会宣布从1995年开始,每年的6月17日为“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由于全球荒漠化问题迫在眉睫,联合国大会宣布2006年为“国际防治荒漠化年”,旨在进一步提高世界各国人民对防治荒漠化重要性的认识,唤起人们防治荒漠化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人类过度开垦、过度放牧和乱砍滥伐森林,使土地变得贫瘠,植被遭到破坏,水土大量流失,因而加剧了荒漠化对人类的威胁。近些年来,我国北方地区频繁发生的沙尘暴给部分地区造成严重损失牷接连不断的大范围浮尘天气给我国东部地区的大气环境也造成了严重污染。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西藏地处青藏高原,海拔高、气候寒冷,森林植被缺乏,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据第三次全国沙化监测,西藏现有沙化土地2170万公顷,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18%,居全国第三位,分布于7地(市)67个县(市、区)。与1999年第二次全国沙化监测结果相比,沙化土地增加了19.8万公顷,增长0.92%;年均增长3.96万公顷,增长率0.18%,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由近17%演变为18%。土地沙化总体情况是面积基数大,分布范围广,呈现出沙化加剧扩展的趋势。据估算,由于沙尘暴、风蚀沙埋农田、风沙侵害草场、风沙危害江河水利、公路沙害、沙埋城镇村庄、风沙影响航空等,西藏土地沙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达数亿元。
防治荒漠化是事关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加强土地沙化防治工作,2005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防沙治沙进入了按规划治理的新阶段;2005年9月,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这是指导和推进防沙治沙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对防沙治沙的总体思路、政策措施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所有这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推动沙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实施了以拉萨市及周边造林绿化、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为主的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利用生物与工程相结合的综合措施治理沙化土地50多万亩,建立了曲水县、扎囊县、日喀则市、狮泉河镇等4个不同类型的防沙治沙试验示范点,启动了山南地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西藏生态环境。虽然局部地区沙化得到一定地治理,但从总体上看,沙化面积大、分布广,沙化治理力度跟不上扩展速度,发展势头还没得到有效遏制。西藏防沙治沙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加速治理已刻不容缓。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加强防沙治沙,加快生态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防沙治沙是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维护生态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到2010年,基本遏制荒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到2020年,一半左右荒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荒漠化地区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防沙治沙工作将以人为本,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依靠科学,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在沙区建立和巩固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促进农牧民增收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我们美丽的家园,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关心和支持防沙治沙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并制订出台实施条例和贯彻意见,提高生态意识,完善工作思路,强化治理措施,加强防沙治沙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防沙治沙工作,确定新时期防沙治沙的总体方略,着眼于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突出在优化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强调对沙化土地的科学治理,多管齐下,分区突破,分类施策,针对不同区域开展试验示范,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用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防沙治沙工作;通过完善政策,活化机制,融入各类资金,参与防沙治沙,形成国家投入、政府配套、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突出重点,运用科技、法制、行政等手段,采取多种措施,综合防治,提高防治水平;要依法防沙治沙,严格禁止滥樵采、滥放牧、滥开垦,保护治理成果,恢复自然植被。
同志们,今年是西藏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始之年。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决定意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求真务实,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创西藏防沙治沙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者为自治区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