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0:50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2007年,西藏制定、实施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牧区年人均收入800元以下的特困群众被纳入保障范围。
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这项制度使西藏的社会保障体系得到完善,使西藏对农牧区困难群众的帮扶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西藏农牧区特困群众医疗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最高额度3000元提升到了8000元,同时完善和规范了救助条件和救助办理程序。
西藏自1999年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经过7年的努力,目前已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2007年,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方面,根据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发展形势,进一步加大分类施保工作力度,使西藏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科学。
针对城镇困难群众住房问题,西藏将从2007年开始全面实施廉租房制度,在拉萨市和6个地区将建设4560套廉租住房。
目前,西藏民政部门正在开展2007年的春荒防抗救灾工作,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测,并建立预报和直报制度,灾后24小时应急安置和救助措施基本到位。
为应对重大灾害,西藏将建立重大灾害紧急救援机制,从2007年开始逐步建立和形成应对灾害的组织和信息网络。
在社会福利救助方面,2007年将完善已初步建立的以社会福利服务为重点、社区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以改善孤儿收养条件的“明天计划”和改善农牧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为主的“霞光计划”将于今年启动,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下将新修新建一批城镇社会福利院。同时,西藏还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依托社区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助老济孤扶残”、“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加快推进西藏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