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4 10:42 来源:西藏新闻网 点击:0
据了解,到2010年底,西藏将初步建立健全自治区、地市、县农牧区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组织机构,逐步形成以县为主体,以乡镇、村为基础的农牧区专业合作经济服务网络。
2008年底以前,将完成西藏25%以上的县、乡镇、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2010年底以前,完成50%以上县、乡镇、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到2015年,基本做到村村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一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牧户覆盖面要达到70以上。通过合作经济组织带动,为农牧民实现收入要达到家庭总收入的30%以上。(责编: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