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七年九月,达赖喇嘛在美国众议院人权小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上发表鼓吹“西藏独立”、分裂祖国的讲话,提出所谓尊重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和民主自由”问题。十二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西藏侵犯人权的修正案。”这场表演一唱一和,颇有几分滑稽。
民主改革以前,西藏的社会制度是“政教合一”的封建领主专政的农奴制度。
农奴主占有土地并占有农奴人身,是西藏农奴制的基本特征。一切土地、草场等生产资料,都属于官家(地方政府)、寺院和贵族这三大领主所有,农奴依附于领地所属之领主(农奴主),担负繁重的乌拉差役,没有人身自由。西藏谚语说:地没有不支差的,人没有没主人的(“地莫无差,人不无主”)。农奴不准逃亡,任何人不准收留逃亡农奴。农奴外出要经主人(农奴主)允许,不论呆在什么地方都要向主人交人役税(藏话叫“米波”,也有译人头税的),就表示这种隶属关系。本文拟就乌拉差役——农奴制的一个侧面,看看旧西藏的“人权”问题。
一、什么是乌拉差役?
乌拉,是元朝的一种差役制度。元初西藏归入中国版图,从西藏至西宁之间,供应来往官员马匹、传递文书、担负运输的差役叫乌拉。以后成了西藏地方政府一切劳役差的总称。
《辞海》对“乌拉”一词是这样写的:“乌拉,蒙古语,满语和藏语都意为差役,源于突厥语。在蒙古族地区,历史上指供应来往使臣、客商乘骑的马匹。在东北地区,清代有一种专门为皇室狩猎的人叫‘打牲乌拉’。在藏族地区,指旧时对农奴向农奴主支应的各种差役,包括人役和畜役,是农奴的一项繁重负担。民主改革后,已彻底废除。”
在西藏,“乌拉”一词是无偿劳役的意思。差、税在藏语中是一个意思,内容广泛,种类繁多,包括各种劳役、捐税、地租等等,通统叫“差”。其中,劳役是主要的。各种差税自然也是有规定的,但实际上是农奴主需要什么,就有什么差。藏族群众很形象地把差役税概括为两种:一叫“刚捉”,意思是“用腿走路的差”,即劳役差,包括用人、牛、马、驴所支应的劳役;二叫“拿屯”,意思是“用手拿出去的差”,包括交纳各种实物、货币等等。
三大领主拥有大量谿卡(庄园,下同)和牧场,官员也实行俸田制,因之,农奴主和官员都经营庄园。经营方式基本上是两种:一种是“自营地”,由领主派人经营。利用谿卡“差巴”户和“堆穷”户无偿的乌拉差役,以及谿卡“朗生”的奴隶劳动,在监工的监督下集体劳动,收获全归领主。这是农奴主压榨农奴的主要形式。
一种是租给“差巴”耕种、由差巴缴纳实物,支应乌拉差役。领主将谿卡土地按 “差岗”(支差的计算单位。一般40克为一差岗)分给差巴户耕种(通称“份地”),由差巴户给政府支外差(寺院、贵族领主都要给政府支差,这种差叫外差),给谿卡支内差。
这里得解释一下,什么叫差巴、堆穷、朗生。
农奴(藏话叫“米赛”,意思是百姓)因社会地位不同分三个阶层。一是“差巴”:农奴主将份地(差岗地)租给农奴耕种,这户农奴就得为领主耕种土地,支应乌拉差役,这种领有农奴主份地的户叫差巴户;二是“堆穷”:意思是小户,是低于差巴的一个阶层,它没有资格领种份地,只能从差巴、有的也从领主那里租种少量土地,终身为领主(包括差孜)服劳役;三是:“朗生”:即奴隶,“会说话的工具”。
二、差巴的繁重差役
乃东宗(现乃东县)克松巴卡是贵族索康的自营谿卡。共有土地834克(克:面积单位,即撒播1克种子的面积,约1市亩),除朗生外,有差巴18户,堆穷17户,人口约150人。在这834克地中,有500克索康派人经营,收获全归索康所有;其余334克分给18户差巴(每户18克)作为份地,收入归各差巴户。为此,每个差巴户出两个常年乌拉耕种谿卡的500克地;另外,每个差巴户再派两个乌拉给谿卡支差,随叫随到,不得有误。农忙时首先播种、收割这500克地,然后才能耕种份地。
此外,还要支应以下差役:
1.每年从乃东向拉萨送粮一次,需牲畜100头。但差巴一共只有24头,所缺之76头,由差巴雇请。来回半个月,共需畜工1500个,需人工(每户1人计)270个、计每户畜工83个,人工15个。
2.每年从乃东到拉萨给索康送菜籽油、白面和荞麦面一次,需牲畜13头、人60个。来回半个月,共需畜工195个,人工900个,计每户畜工10.8个,人工50个。还要凑齐1000个鸡蛋,送到拉萨后索康给半价。
以上,来回半个月,人食、马料及雇马费均由差巴自理。
3.每年差巴户给政府支差需牲畜109头,人54个,以粮抵差520克(克:重量单位,约28市斤)。均以10日计,共需畜工1090个,人工540个,计每户需畜工60.5个,人工30个,粮28.8克。
以上说明,一个差巴种索康18克份地,每年要出四个常年乌拉,再加三个月的人工,五个月的畜工和28.8克粮食。
下面是贵族帕拉的百姓要支应的乌拉差役。
现康马县的才旺甲布,是江孜贵族帕拉的下差巴,担负三个普鲁(半个差岗)的差,出常年乌拉一个半人,一年的乌拉差役的具体项目如下:
1.春耕、包括耕地、施肥、播种、浇水等,以藏历(与农历基本相同)元月18到4月底,计102天;
2.秋收,包括收割、运输、打场、粮食入库,计75天;
3.翻耕休耕地,8天;
4.夏天施追肥,30天;
5.剪羊毛3次(公羊、母羊、小羊羔),计26天;
6.把羊赶到休耕地追造肥,15天;
7.盖羊圈、垫羊圈,30天;
8.谿卡晒奶渣时赶鸟、雀,4天;
9.为谿卡守夜(每天晚上),15天;
10.到康马长那谿卡(帕拉的谿卡)劳动,10天;
11.送羊毛去江孜,每年3次,每次来回6天,计18天;
12.送柴火去江孜,每年12次,每次2天,计24天;
13.送肉、送酥油去江孜,每年3次,每次6天,计18天;
14.送草去江孜,每年15次,每次8天,计120天;
15.给噶拉等地尼姑庙送布施,6天;
16.从山上牧场把牛送到江孜耕地,两天半;
17.把耕牛从江孜送回牧场,两天半;
18.送信到熊张,噶拉等地,每年40天;
19.到萨马达给谿卡挖白土,5天;
20.给牧羊人送柴火,5天;
21.到牧场通知牧工回来算账,6天;
22.帕拉的管家每年来萨鲁3次(抓羊毛、剪羊毛、剪羊羔毛),每次来后要为他打开水、做饭、牵马、陪他蹓跶等,7天;
23.管家来时要用谿卡的垫子、锅等,要做工顶用费,3天;
24.到江孜、康马、拉萨等地给帕拉修房子,平均每年10天;
25.每年要拔香草、颜料草送到江孜:为谿卡修水渠、扫打谷场、给草场浇水、扫地、修桥;给哲古寺修房子等,计10天;
26.给谿卡割扫帚草,半天;
27.给两个派工的(就乌)打柴,1天;
28.给监工的(顿九)劳动,2天;
29.给两个派工的种地,1天;
30.给地方政府运物资,1天;
以上共出人工597.5天,每次出人工同时要出畜工,畜工比人工多,年均700头次。
此外,尚须缴纳以下实物、货币:
1.传昭用藏银27.5两(一般15两左右折一个大洋——指铸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元);
2.驿站信差工资藏银4.5两;
3.给帕拉羊毛钱,藏银5两;
4.给噶将、几沙、米浪、乌就等人藏银10两;
5.给失觉寺酥油12涅噶(20涅噶为1克,约7市斤);
6.给帕拉管家见面礼酥油10涅噶;
7.给帕拉管家见面礼羊一腿羊肉;
8.肉差,半腔羊肉;
9.给监工的工资粮食1甲冬、羊毛3涅噶、酥油1涅噶;
10.给两个派工的工资粮食3甲冬;
11.给帕拉放耕牛的人工资粮2.5克:
以上计:藏银47两(约合银元3.1元)、酥油23涅噶(约合8市斤),羊3/4只,粮食3克1甲冬(约合88.6市斤),羊毛3涅噶(约合1市斤)。
再看一个堆穷的乌拉差役:
托娃在萨鲁借住差房甲一间,租种差地1克,每年除向帕拉交人役税外,要支应以下差役:
1.萨马达更布(小头人,下同)每年去江孜开会10次,每次出差费(马费及牵马人工资)藏银10两,共100两。
2.每半月给萨马达更布送牛粪(燃料)1次,每次半驮,需工1天,共需牛粪12驮,用工24天;
3.每年为萨鲁的差巴支差6天;
4.为萨鲁的差巴打扫谷场1天;
5.给监工的工资粮1甲冬、柴草折粮3甲冬,共4甲冬;
6.房差的房租做工6天;
7.帮房主卸柴3天;
8.为房主地里追肥5天;
9.为租种差地做工9天;
10.给帕拉交人参果税,人参果2甲冬;
11.向两个派工的人交人参果2鲁古(3鲁古合1甲冬);
12.每年去康马为藏政府运物资约12次,每次2天,共24天(公路通车后已减少);
13.给冰雹喇嘛(念防冰雹经的)粮1升(冰雹升);
14.秋收后各地喇嘛来要粮,摊1鲁克;
以上每年乌拉差役共人工78天、藏银100两(折银元6. 6元)、牛粪12驮、粮食4甲冬3升1鲁古(合21.3市斤)、人参果2甲冬2鲁古。
这是山南和江孜地区一般差巴以及堆穷的乌拉差役情况。
西藏地势高寒,无霜期短,一年一熟,每克地年产粮一般为种子的3—5倍(约84—140市斤)。但是,仅乌拉差役一项,索康的一个差巴,一年要出41/4工、5个月的畜加工、28.8克粮食;帕拉的一个差巴,一年要出1.6个人、两头牲畜、88.6市斤粮,还要上酥油、羊毛、羊肉等等,这就是差巴的生活。
三、牧民的沉重负担
牧区的生产资料主要是牛羊和草场。草场属于三大领主,在草场上生活的牧民就要给领主支差、纳税。
索宗(现索县)许巴部落是属于政府的以牧为主的半农半牧部落。172户、746人(内僧尼66人),有地1400克,大小牲畜6800多头(其中马80匹、牛230。多头、绵羊2200多只、山羊2100多只)。
牧区的乌拉差役以“单果”(马头)计算,但各部落折合比例不尽相同。许巴部落的一个单果可以分别用下述的任何一种办法折合:1匹马;4头牛;8只绵羊;30只山羊;4克青稞地;12克元根地;3只大小不一的铜锅;3把长刀;4根柱子的房子;1/8的钢枪;1/4的火枪。
许巴部落的乌拉差役有以下几种:
(一)交噶厦的:
1.“布教”差,这是一种强买。是噶厦规定的一项“买卖”。每年卖给噶厦1296斤(藏斤,约1.5市斤,以下同)酥油,于藏历5—10交清,付价款为每斤藏洋2角5分,由头人写个收据,说明卖出酥油后吃了一顿人参果饭,得到的赏赐是青稞酒1瓶,每个头人得到哈达1条。
“布教”由有财产的户负担,按“单果”计算,每1单果交酥油1斤。这种负担每五年逐户统计、调整一次。遇有自然灾害致单果减少,如未到调整时间,其负担不变。
2.戈差(牛皮税)。每年交牛皮35张,用以包装布教酥油。摊派方法以单果计算,60至70个单果交大公牛皮1张;45个单果交中等公牛皮1张;30单果交大母牛皮1张;30单果以下的,交小母牛皮1张。
3.运送布教酥油差。每年须派牛70头、马3匹、人8个(两人背土锅。此锅规定不准用牛、马驮)。来回6天,费用自理。
乌拉牛马按单果派:8个单果1匹马,4个单果1头牛。人由没有单果的户派,每户1人,逐年轮流。
(二)交给宗政府的:
1.“麻差”(奶牛税)。每年藏历八月三日开始交,两天内交清。1957年交2468斤(合3702市斤),1958年交1670斤(合250市斤)。
摊派方法:每头当年产小牛并挤奶的奶牛,交酥油1斤;当年生的小牛、交酥油1/4斤。这项酥油由宗本转交寺庙。
2.“垫差”(垫子税)每两年交垫子35个。每个垫子长6拃、宽5拃(拃:手指张开的长度,以下同)。每个垫子价35个大洋(袁头银元,以下同)。这种垫子分三层,是用最好的羊毛织的氆氌和毛毯制作的。摊派方法是3户交1个垫子:70个单果交上面一层;40个单果交中间一层;30个单果,交下面一层。
3.“布差”(铺盖税)。每年交牛毛织成品100个(每个长5拃、宽4拃)。摊派方法:每35个单果交1个。
4.“若艾睡波”(每年向宗本送的礼)。每年要交:绵羊肉3腔,“推”(奶制品)5块、酥油10斤。
每30个单果负责1年,逐年逐户轮流。
5.“瞎差”(肉差)。宗本出差时,每到一站(许巴部落在宗本出发和回来时,都算一站),每天交:绵羊肉一腔,酥油3斤,派乌拉马3匹,牛8头,人2个。这种出差,每年一次,即一年来回各一次。
另外,要打酥油茶,送酸奶,包伙食,并铺毡接送,叩头祈祷。
宗本离开时,在坐过的垫子上留一条哈达,表示对当地百姓的酬谢。
摊派方法:从许巴出差时,由有草场的洛赛、洛赛儿子、罗发等3户负担。回来到许巴时,由另外13户有草场(草场较小)的负担。
6.“会差”(尾巴税),每两年交牛尾70根,由有单果的户负担,不分单果多少,每户交1根。
7.“戈差”(牛皮税),每年交牛皮35张。摊派方法与交噶厦相同。
8.“温差”(钱税),每年交藏洋1.80元。由有单果户负担,酌情摊派每户1厘至3分。
9.“朗差”(耳朵税)。每10年,每只人耳交藏银4两,平均每年藏银596.8两(以748人计)。
10.“苏差”(马、牛蹄子税)。每年交一次,每只蹄子交藏银4两,共藏银38080两。
11.“子差”(麝香税)。每两年交藏银35两,每年17.5两,由有单果户摊派。
12.“觉差”(牛粪税)。每年交牛粪200包。由有单果户负担,每户2—3包。
13.“索差”(干草税)。每年交7000斤。不分穷富,由有地的人交纳。
14.“尺新”。三年一换宗本,新宗本上任时,有单果的104户,每户交柴火5驮,共520驮。另外,唱戏3天,开支均由百姓负担(有单果的出钱出物,没有单果的出人)。
15.“堆差”(杂差)。每天派3人给宗本服杂役—放牛、鼓风箱、送信、找人杀牛、织毛线等。由有单果的负担,每3户雇1人支差10天,逐年逐户轮流。
16.“更巴差”(管犯人的人)。每年由3户雇1人,看管一年犯人。由有单果的负担,逐户逐年轮流。
17.“达格差”(放马的人)。每年3户派1人干1年。由有单果户负担,逐户轮流。
18.“阿波”(小工)。每户每次派1人。种地时每人每次派2天;收青稞时,每人每次2天;打青稞时,每人每次10天.收完青稞后,每人给1牛角青稞以示酬谢。有无单果的户都要派,区别是:有单果的自带工具,无单果的不带工具。
19.“滴沙七”(修房子上的小水孔)。夏天,每户派1人干1天。由有单果户派。
20.“兑波”(缝帐篷)。每年每户派1人,工作4—5天。不论有无单果,都要派。
21.“羊可”。每天派3人扫侧所、扫地、背水、磨青稞、喂奶牛、揉皮子等。
由无单果户及外来户轮流派。
以上均属乌拉,伙食自理,没有工资。
1958年许巴部落向宗政府交纳的差税主要是这些。
除以上差税外,许巴部落还比别的部落少出15种差税,这些差税是:“差坐”(牦牛税)、“达麻”(酥油税)“汤青”(青稞税)、“它差”(纺织税)、“得下”(治安税)、“得”、“俄差”(青草税)、“查差”(土罐税)、“所差”(木炭税)、“新差”(柴火税)、“岗差”(人腿税)、“曲差”(水税)、“中西”(迎秋税)、“鄂西”(迎春税)、“苏善田”(宗本出差时生活费)等。
但是洛赛一家要多出几种税。因为洛赛的老婆是其他部落的人嫁到这里来的。按农奴制的规矩,要离开本部落到另外部落去,须得到领主允许,缴纳一定赎金;或者以人换人。洛赛的老婆因有纠纷,头人没给办手续,所以嫁来后要向宗本交以下差税:
1.“汤青”(青稞税),20克,地每年交青稞3.5克;
2.“差坐”(牦牛税),每两年交6岁以上牦牛1头;
3.“达麻”,每年交酥油10斤;
4.“他差”,每年交毛毯3条(长5市尺,宽约1市尺)。
(三)文当地寺庙的:
1.“冬各”,每年每户交酥油3块(每块如拳头大小,约1市斤),有无单果的都要交。
2.“岗波多”,每年每户交青稞2升(20升为1克},不论有无单果都要交,共交344升,合17,2克。
3.“觉差”,共交牛粪200包。由有单果户负担,每户2—3包。
4.“阿波”,派小工,与向宗本派的“阿波”相同。
5.“可卡”,每年交青稞50克。
(四)交给定本(世袭头人)的:
1.每年每户交青草7斤,共1204斤;
2.打场时,每户派工人给定本打场,只给吃,不给工资;
3.定本订婚或结婚所需费用,由部落百姓分摊;
4.定本家属生活困难,经全部落头人商定:拿出大洋5000作生活费,3700元作房子修建费,由百姓分摊;
5.“仁吞”,每年交酥油15斤,由有单果户轮流负担。
(五)交“更布”(小头人)的:
每年每户派1人给更布打场,不给报酬。
除以上差役外,凡藏军官兵和政府官员经过,要供给一切生活物资和费用,派乌拉马、牛,要多少派多少,并要找姑娘“陪宿”。凡系官员、军官要铺地毯迎接;还要送给官员礼物:5腔绵羊肉,10包酥油,1斗人参果。
以上除各种临时性差役,包括定本结婚、家属困难以及政府官员、藏军来往等,均未计入外,仅以32种固定差役实物统计,计有:
酥油2972斤(合4458市斤);青稞72.5克(合2030市斤);牛皮70张;垫子17.5个(每个35元);牛毛织品100张;绵羊肉5腔;牛尾35根;牛粪1600包;柴火520驮;干草7000斤(合10500市斤;青草1204斤(合1806市斤);“推”5块;藏银(耳朵税及牛马蹄子税)38676.8两(合银元2578.4元)。
这些物资按1958年物价(酥油每市斤1,35元、青稞每市斤0, 45元,绵羊肉每只10元,牦牛每头40元,牛皮每张5斤,牛尾每条0.5元牛粪每包I元;柴火每驮2.1元、干草每包4元)计算,约合银元14000余元,每户平均81元,每人合18.8元。
支差人数,除了临时的,难于计算的以外,固定差役,全年为8241天,每户平均48天。
申扎宗(现申扎县)新姑部落,是康都大部落下面一个小部落,属扎什伦布寺(简称扎寺,下同)。这个部落共86户、343人,有牲畜16560多头(只)(其中马86匹、牛210。多头、绵羊1万多只、山羊3900多只)。这个部落担负扎寺、噶厦、宗政府、藏军、官员、头人以及商人的乌拉差役,大致有:人差、马差、牛差、兵差、“龙果”税、帐篷税、绳子税、盐税、麻袋税、擦税(地皮税)、羊头税、差俄(钱税)、官员安家费、伙食费、靴子差、纸差、笔头税、分家税、信差税、打人税、赛马税、挖人参果差、人参果税、烧火差、剪羊毛差、捆羊毛差、扫地差、出差费等。
(一)交扎寺的:
1.每头牛(8只羊折1头牛)每年交酥油(龙果税)1涅噶。此外,每年要交酥油120克、盐60克、小羊皮50张、羊毛口袋3条、羊毛2克、碱12克、布3.5丈、帐篷布10丈、牛1头、鞍子1个、垫子2个、绳子2根、马垫1个、牛皮2张、羊8只、藏银10品(品:50两)。
2.上述物资由部落派人派牲畜送到日喀则。共需牛500头、马12匹,其中有80头运酥油和盐巴的牦牛须夜行晓住,以免酥油被太阳晒化。
3.每年税官路过,要派160头牦牛、12匹马送到硼砂湖。税官来部落收税,要供给全部食物(包括行进和驻止期间),税官每日以三人计,随行人员以二人计,每人每日标准:一酥油半涅噶,奶渣半升,1/3腔羊、1/8块砖茶。
4.派差给扎寺收购的羊毛捆好,并派牛运到日喀则,每马站每头牛给6两3钱藏银。
(二)交噶厦的:
1.每年噶厦运货到阿里做买卖。一年两次,每次派驮牛500多头将货物运到阿里。(单程约10—15天)。
2.每年藏历四五月间,从新姑运茶叶到申扎,或者亚巴木底。共运三次,每次派驮牛180头。每马站每头牛给运费2钱藏银。
3.每次运茶时,还要派4匹马。
4.每年将藏靴、纸运到部落强迫摊卖,1双靴帮换1只羊,1张纸换1只羊。
(三)交宗政府的:
1.宗政府大小官员上任,新姑要送10头牛以上作安家费;
2.每年部落要管宗政府5天饭,计酥油3克、奶渣1克,沱茶6—7块、羊4只;
3.宗政府秘书给部落写字,要付笔头税;
4.官员主持牧民分家,要付分家税;
5.官员打“违法的人”,要收打人税;
6.信差来部落,每天要出1/4腔羊肉、5涅噶酥油、1块小沱茶、5两藏银;
7.每年举办赛马会,第一名的部落要向宗政府交60只绵羊、第二名交30只、第三名交20只、第四名交10只、第五名交5只、第六名交茶叶或钱;
8.每年派人挖7天人参果;
9.牧民为自己挖人参果的,要交1钵人参果;
10.派人在夜间给官员烧火取暖。
(四)交部落头人(噶尔本)的:
1.除担负其薪金外,还要给他出差费;
2.外出要派马;
3.牧民牲畜到他草场放牧,要给他扫两天地,磨5天青稞;
4.要派人给他捆羊毛;
5.新姑派20人给他支兵差,白天给他干活,夜间给他站岗、守卫;
6.凡头人家里婚嫁喜事,都要送牛羊。
(五)交藏军的:
藏军驻申扎时,各部落要供给全部伙食,并要支人差、马差、牛差。
上述许巴和新姑两个小部落的乌拉差役,可以代表藏北牧区的一般情况。
藏北牧区一般海拔4000—4500米之间,草质不好,畜产品产量较低。母牦牛年产酥油3—5克(约21—35市斤),绵羊年产毛2-3市斤。而在牛群构成中,牛犊和公牛约占牛群的一半。在牧民中,据班戈县调查:赤贫约占15%左右,贫牧约占25%—3 0%,而他们的牲畜只占牲畜总数的6 %左右。
这是牧民的生活。
四、噶厦向百姓要些什么?
它们需要什么就有什么差,哪里有什么就有什么差。
以上表中所列乌拉差役共1892页,还不能说是完全的统计,有关剥削量和其他数字的统计,也不都很准确,不当之处,愿听指教。
这是西藏的“人权”,西藏农奴的“人权”问题。但是,也可以说是西藏一些“人”的“权”、西藏农奴主奴役农奴之“权”。虽然这里披露的仅仅是农奴制乌拉差役的一项!至于达赖喇嘛和某些人权维护所在所谓西藏人权问题上做文章,无非是企图把西藏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披上一件时髦外衣而已。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允许的。
1988年3月于北京
(原载《中国藏学》198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