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统战部长座谈会6月1日上午在拉萨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洛桑江村在会上讲话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西藏党员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见成效。
会上,洛桑江村传达了全国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在西藏党员领导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洛桑江村指出,“3·14”事件发生后,区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出了向西藏重点寺庙派驻工作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定。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广大僧人的思想认识初步实现了“三个提高”和“四个转变”,即:僧人对寺庙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对“3·14”事件的性质和严重后果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对僧人挑头滋事同“3·14”事件关系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僧人的思想情绪由不稳定转变为基本稳定,对驻寺工作组的态度由心存戒心、保持距离转变为主动接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消极抵制转变为积极接受和主动配合,对寺庙恢复佛事活动由等待观望转变为积极参加。他强调,目前西藏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在向“见成效”的目标深入推进。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策略性很强,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统一高效的工作机制;注意把握政策,讲究策略,团结争取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坚持正面教育,注重方式和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作用,通过他们影响和带动僧尼自觉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
洛桑江村要求,统战部门要紧紧围绕张庆黎书记关于寺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努力在“见成效”上狠下功夫。要加强管理,努力在维护寺庙稳定上见成效;加强教育,努力在僧尼思想转化上见成效;加强建设,努力在建立寺庙宗教活动新秩序上见成效;加强培养,努力在宗教爱国力量建设上见成效;加强协调,努力在解决寺庙和僧尼实际困难上见成效。
(责任编辑 丹增罗布)
新闻来源:
《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