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7日上午召开的自治区公务卡改革动员会上了解到,下半年西藏将分三批在区级预算单位进行公务卡改革试点。自治区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财政厅、监察厅等10家单位将于7月1日先行试点,预计今年约有40家单位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到“十一五”末,西藏将在自治区本级全面建立公务卡制度,使公务
消费更加透明、规范、安全。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推行公务卡改革对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银行卡产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建立公务卡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化的制度设计,使公务卡成为财政财务管理和预防惩治违规行为的有效手段。西藏公务卡改革,是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在各地银行卡产业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按照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要求推进的,在管理目标、管理手段和管理要求等方面都有新突破。 根据中央纪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2008年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近年来,我区银行卡用卡环境、交易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个人持卡消费习惯正在形成,适应现代管理需要的信息网络系统日益成熟。目前,西藏已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发布工作和公务卡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工作。总体来说,推行公务卡改革,建立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公务卡制度,“软”条件、“硬”条件都已具备,推行公务卡改革时机已成熟。 据了解,为顺利落实公务支出银行卡结算制度,进一步深化财银合作机制,会后,自治区财政厅还与农行西藏分行、中行西藏分行、建行西藏分行签订了《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委托代理协议》,三家银行承诺严格履行委托代理协议,为本级预算单位提供安全、优质的公务卡服务。 另据了解,为了有利于预算单位更好地把握改革精神和制度要求,自治区财政厅还于27日至28日两天主办首批试点单位公务卡业务培训班。从7月1日起,第一批试点单位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零星购买等公务支出都将通过公务卡支付结算,所有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责任编辑 董秀丽)
新闻来源:
《西藏日报》/中国西藏新闻网200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