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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厅56岁女副处长涉受贿30万获刑5年

2014-03-14 16:22 来源:今日西藏昌都 点击:0

广东教育厅56岁女副处长涉受贿30万获刑5年

    2012年4月,已经56岁的原广东省教育厅思政处副处长刘秋明,因涉嫌在1998年至2000年间利用负责推广、发行《时事杂志》的工作便利,与多名同案人多次收受某发行站负责人贿送的共200万元,其中刘秋明分得30万元,她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二审,刘秋明请求法庭对其改判并从轻处罚。

  刘秋明上诉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庭上她面容憔悴,辩称所拿的钱不应认定为贿款而应是补贴。辩护律师也称,当时省教育厅有给创收的人发放补贴的惯例。另外,刘秋明对30万的金额也有异议,称经过反复认真回忆,自己只拿了8万多元。检方则认为,根据其他同案人的供述以及在纪委阶段退回的赃款来看,认定刘秋明受贿30万元的数额是与其他证据相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