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法院向司法改革吹响“集结号” 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6-12-19 11:06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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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法院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审判实践相结合,从实际出发,遵循司法规律、把握改革方向,全面落实司法三大平台公开、人民陪审员和立案登记改革、司法审判等司法体制改革各项部署,着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依托信息化建设,巩固三大平台公开。依托信息化建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数字法院系统,加快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提升。今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汉文裁判文书555篇,公开藏文裁判文书57篇;实行网上同步办案1787件,公开审判流程信息73条,使用科技法庭审理案件78次;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23场次,组织700人次走进法院考察、交流。开通昌都市中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公布审判信息、更新工作动态,实时关注舆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推行“一加二”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大力推行“两审一陪”合议庭模式和人民陪审员“全过程参审”制度,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的阅卷权、参审权、表达权、培训权、监督权,着力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庭审前,安排人民陪审员阅卷、参加庭前合议庭会议,使其熟悉案情、了解庭审重点;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就事实问题发问,确保其享有与法官同等的地位和权利;庭审后,人民陪审员独立、充分的发表意见,与法官共同行使事实认定权。今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29件461人次,开展培训23次276人。
整合诉讼服务功能,推进立案登记改革。出台《一次性立案告知制度(试行)》和《优先类事项快速办理制度(试行)》,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受理;对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收下材料、出具收据,七日内给予回复;对起诉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提交材料,材料补齐后及时立案受理,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立案登记案件1510多件,退回补充材料的41件,一次性告知需要材料的440多件,提供判后答疑260多次,没有出现有案不立等现象。
建立审判规章制度,着力规范庭审活动。建立评查机制,出台《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采取示范庭、观摩庭、自评自查、互评互查等形式,及时整改举证不规范等问题。规范民商事审判,通过部门自查、其他部门观摩、院领导点评等方式,纠正裁判文书出现的漏字、别字,标点不规范等不足之处。出台《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程序规范》、《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强制措施制度》、《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执行程序、健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期限预警机制,严格规范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延长期限等情形适用条件及审批手续,坚决整治拖延执行、推诿执行等消极执行行为。
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开展法官首批入额考试。根据统一部署,昌都中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下发了《2016年昌都市法院笔试工作方案》、《2016年昌都市基层法院副院长入额面试方案》、《2016年昌都市中基层法院院长入额面试方案》,明确了笔试、面试纪律要求和考核、考试形式。12月3日,全市11名中、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综合面试,28名中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参加了业务面试,两级法院99名非领导职务法官参加了全区中、基层法院统一笔试,法官首批入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打破传统工作模式,创建执行长机制。卡若区法院积极整合执行工作力量,打破执行案件“一人包案到底”的责任制模式,制定《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管理流程规定》,重组执行资源,在执行局设立两个执行小组和一个指挥中心。执行小组实行“1+2+1”的模式,即由1名执行长、2名执行员和1名法警组成,负责案件的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流程的动态跟踪,信息汇总、分析、反馈。案件执行以执行长负责制工作模式运行,执行长定期向执行局长、主管副院长汇报案件进展情况,与院党组共同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创新便民举措,坚持能动司法。江达县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邀请一名律师进驻诉讼服务大厅,直接办理群众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事宜。察雅县法院推行“法官妈妈”审案机制,由女法官主审青少年犯罪案件,并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左贡县法院将二维码技术引入诉讼服务,群众只需扫码,即可获取诉讼须知、法律文书格式等藏汉双语信息。同时,该院为左贡县52家宾馆、旅社、招待所免费制作“旅游诉讼导示牌”,公布立案热线。洛隆县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妇儿维权”专窗、妇儿权益案件调解室,及时高效维护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