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2 17:0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讯(通讯员 辛欢)昌都中院严格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和《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要求,积极适应新变化、新要求,提高改革整体性协同性,切实抓好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司法公开工作,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实施立案登记改革,细化立案登记细则,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不立不裁,切实保障诉权,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制定印发《司法体制改革意见和工作要点》,积极推动“车载流动法庭”由审判方式向审判机构转变,协调争取车载流动法庭的人员编制、车辆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强26个人民法庭建设,推进车载流动法庭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运行,全面加强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法院为“面”,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建设。同时,因时因地、因案制宜,创造性地探索并发扬了“夜间法庭”、“假日法庭”、“一三五工作模式”等便民审判方式,积极探索了“审判组”审判管理模式、固定合议庭审判制等。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信息化建设,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提升,努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在全区法院率先完成案件信息的补录工作,累计5878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2015年1月1日以来生效的汉文裁判文书469篇,公开2014年1月以来生效的藏文裁判文书6篇;在诉讼无忧网公开2013年以来的生效裁判文书汉文14篇、藏文21篇;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23场次,组织700人次走进法院考察、交流。同时,开通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市中院门户网站,公布审判信息、更新工作动态,实时关注舆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