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简 管 晒
昌都市“四步走”有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本报讯(通讯员 张伟)近年来,昌都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总要求,在“清”、“简”、“管”、“晒”上下功夫,推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清”,即全面清理,切实摸清底数。严格按照 “三下三上”工作法要求,统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广泛调研摸底。向各县(区)、相关单位下发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运行服务情况调查问卷》,从受访者信息、改革运行服务、办事效率和其他等四个方面开展问卷调查,全面掌握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二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工作的通知》(藏昌机编办发[2014]14号)、《关于做好近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昌市编办发[2015]77号)、《关于做好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工作的通知》(昌市编办发[2015]11号)等文件,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严格工作方法和步骤,加强沟通指导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为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是严格审核手段。对照各单位“三定”规定和《西藏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藏审改办发[2013]8号),参考内地地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各单位报送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提出意见,并逐一编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函》,逐条提出审核出的问题,要求进一步核实改进。四是细致实地核查。组成专项调研组,实地前往各单位进行座谈,听取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整改意见,仔细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查缺补漏,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简”,即简化程序,推进简政放权。从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程序、创新管理手段入手,对审批过程进行全面优化,使其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一是清理审批事项。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8项,下放72项,合并112项为45项。二是精简审批程序。以“环节少、时间短、流程优、服务好”为准则,安排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审批程序进行再规范,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三是创新工作方式。逐步探索对不同部门间关联的审批事项进行“链条式”管理,制作包含不同部门的完整流程图,对一件事项从开始到结束的所有审批进行一一注明,使群众办事更为方便快捷。
“管”,即管住管好审批事项,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全市行政审批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一是强化管理手段。制定下发《昌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昌政发[2015]35号)、《昌都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昌政发[2015]37号)、《昌都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年工作规划》(藏昌机编办发[2015]8号)等文件,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运行保驾护航。二是健全管理机制。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为行政审批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试运行查找问题。下发了《关于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试运行的通知》(藏昌机编办发[2015]10号),将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先面向各县(区)、各单位内部进行公布并试运行,通过试运行,发现了一些问题和需改进之处,共有4个方面,市编办根据运行结果提出9处调整意见,并对目录进行进一步完善。
“晒”,即阳光晒权,按时公布审批事项。通过公开事项、公开流程、编制目录册等方式,对行政审批事项面向社会公开。一是公开审批事项。要求各部门在办公场所等醒目位置公开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别、设定依据、承办科室、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公开运行流程。对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各部门逐项制作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要求标明申请人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办理程序、审核标准、办理时限等内容,促进审批事项程序更加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三是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最终确认完善的《昌都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作成册,便于查阅和监督。
截止目前,全市行政审批事项204项(其中行政许可,行政许可158项,非行政许可46项),与清理前394项相比,精简比例达48.2%。累计取消38项,下放72项,合并112项为45项,改变管理方式14项,改为后置审批26项。目前全市行政审批运行良好,已进入动态调整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