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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6664多万亩森林资源 得到常年有效管护

2015-11-05 21:51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本报昌都电(记者 闫党恩)2015年以来,昌都市全面落实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管护,依法加大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和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实现对全市4749.67万亩生态公益林和天保工程区1915万亩森林资源的常年有效管护。

全面推进公益林管护站建设。开展专业管护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7个试点专业管护站招聘专职管护人员35人。第一批104个专业管护站站房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专业管护站招聘管护人员545人,对11县区1160余名专业管护人员分期分批开展培训,编制《管护人员培训材料》、《森林管护手册》、《昌都市专业管护人员巡查日志》等培训资料10000余册。

强化森林资源管护。采取“定范围、定面积、定责任、定期限、定报酬、定奖惩”的六定办法,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人头。配备农牧民管护人员27853人,对全市4749.67万亩生态公益林和1914.7万亩天然林实行常年严格、有效管护。

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各县(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护森林防火及森林防火机具的操作等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出动宣传车140余台次,组派工作组60余批次,14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72幅,张贴标语1500余条,发放宣传单4300余张(册),召开群众大会100余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0万余人次。

加大保护区建设力度。开展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建设、类乌齐紫曲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等项目建设。完成了昌都市2014年度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汇总统计,落实了市财政应承担的30%补偿资金480多万元、县级财政承担的10%补偿资金1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