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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 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15-08-10 07:46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讯 (通讯员 辛欢)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审判原则,因人因案制宜、因时因势利导,准确把握民商事案件争议焦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司法“三个效果”的融合点,做“细”庭前劝解、做“足”庭中调解、做“好”庭后和解、做“实”判后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93件(旧存23件),审结460件,同比分别上升52.4%和32.2%,结案率77.6%,结案标的额4211.1万元,同比上升了4.2倍。其中,民事一审受理541件,审结428件,结案率为79.3%;民事二审受理52件,审结32件,结案率为65.3%。对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注重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对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注重利益平衡,尽可能减少对抗冲突;采取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清偿赔付、司法救助等措施,帮助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坚决维护合法权益,特别是依法帮助21名农民工追讨回371.6万元工资。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258件,以裁定撤诉方式结案的49件,调撤率达66.2%。
    经过分析,民商事案件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提高,诉讼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如受理借款合同纠纷92件,比去年同期的37件多55件,增幅达1.5倍。二是办案人员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责任心不断增强,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案件,广大群众对法律的权威、对法院的信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愿意来法院维护自身权益。三是昌都市政建设加快、工程增多,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屡见不鲜,追责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与此相关或因此引发的纠纷争议频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