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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一流“息诉罢访”平台

2015-01-29 11:00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本报讯(通讯员 辛欢)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出立案庭诉前调解功能,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创建了“三通道”工作机制和“四步调解法”,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司法成本。据统计,自诉讼服务中心建成以来,立案庭接访调解各类案件79件,较往年同比提升了48.33%;移送至各业务庭室的案件较往年同比下降了2.86%。
    建立诉讼服务中心,突出立案庭综合功能。设置了立案审查、法律咨询、材料收转、案件查询、判后答疑、申诉再审、法官联络等7个窗口和休息等候、便民小站2个人性化服务区域,并配置了休息座椅、复印机、饮水机、纸杯、笔墨纸张、烟灰缸、报刊等便民设施和藏、汉双语诉讼指南。建立了《信访工作制度》、《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督促提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坚持有访必接和首问负责制,耐心听取来访者咨询,为当事人解答诉讼疑难、告知诉讼风险、转递诉讼材料、提供诉讼指南,着力打造“柜台式全开放”的集诉讼服务、立案审查和调解纠纷三大职能为一体的一站式高效诉讼服务中心。自服务中心建成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71人次,提供劳动报酬追索、欠款纠纷等法律咨询168人次。
    创建“三通道”工作机制,确保立案工作“快、准、优”。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构建了立案工作的“一站式通道”、诉讼保全的“快速通道”、特殊案件的“绿色通道”,切实让当事人及时准确了解诉讼信息、获取诉讼帮助、减轻群众诉累。立案工作的“一站式通道”,即一次性告知立案程序、所需材料,提供接收材料、立案审查、交纳诉讼费、办理缓减免手续、受理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即时立案的“快速通道”,即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一般案件当天办结立案手续(一般案件审查期6天);特殊案件的“绿色通道”即对生活困难的进城务工讨薪人员,依法减免诉讼费。在立案方面,确保立案工作“快、准、优”,即,立案快:对于简单民商事案件实行“一日立案”标准;定性准:案件定性准确率保证在100%;通道优:对于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优先开通便民诉讼“快车道”。                     
    建立“四步调解法”,构建大调解格局。积极发挥立案庭诉前调解工作“快、简、便”的优势,建立“四步调解法”,即善听、擅调、巧借外力、配合办案。善听,即耐心倾听的同时善于从言辞中找出问题根源、矛盾症结所在;擅调,即运用温和的语气、平和的言辞、亲和的举止与当事人沟通,坚持情、理、法并用,有理有据调解纠纷;巧借外力,对婚姻家庭、侵权纠纷等案件,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当事人亲朋好友、邻里街坊彼此熟悉、互相信任的优势促成和解;配合办案,对调解难度较高的案件,邀请性质对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配合调解。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对首次来访,实行限时回复;对有重大影响、群体上访和群众关注的涉诉信访案件,由院领导牵头组织精干力量预防在先、热心接待、专心听诉、用心解答、耐心教育、细心调查、公心处理、协同化解,促成服判息诉,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实施司法救助政策,实现困难群众权益。为有效维护司法公正、维护诉讼者的合法权益,立案庭积极发挥司法救助职能作用,对于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的群众和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以及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和无钱诉讼的困难农牧民群众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实施诉讼费减、免、缓政策,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能够顺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一年以来,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2个案件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6.5万元,顺利实现了35名区内外困难群众“息诉罢访”目标,受到了来诉来访群众的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