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调研组与昌都地委交换意见
罗布顿珠讲话 嘎玛出席
本报记者杨顺芳报道 21日下午,自治区调研组与昌都地委交换意见座谈会召开。区党委常委、昌都地委书记罗布顿珠,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嘎玛出席并讲话。
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阿布,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祖大祥出席会议。人大地区工委党组书记、主任贡秋江村主持座谈会并作汇报。
21日晚,罗布顿珠、嘎玛与自治区调研组一行参观昌都规划展。本报记者彭虹摄
罗布顿珠首先代表地委、人大、行署、政协和昌都72万各族人民向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昌都人大工作的自治区人大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地委将全力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人大昌都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要与昌都的各项工作统筹考虑,人大地区工委要坚持明确人大的定位,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高的权利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刑事立法,监督各方面的工作,人大工作使国家各方面工作更加制度化、法制化。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人民行使权利,是人民参与国家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体现了人民性。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确立,人民享有了充分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多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把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西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罗布顿珠强调,一是各级人大要始终坚持人大正常工作与突出工作相结合,中心工作与一般工作相结合。人大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大局。地县人大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摆在重要位置,树立人大为人民的大局意识;要仅仅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地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要在《宪法》和人民赋予权利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各方面的依法行政的监督指导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统一;人大工作要从一般性监督转变为特殊监督,从授权性监督转变为指导性监督;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相结合,立法与执法相结合。二是人大工作必须要正常化。人员、业务、听取报告、审议报告等各项工作要正常化。三是监督工作要制度化。必须坚持“一署两院”(一府两院)制度,促进“一署两院”(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较好地实现监督与支持,制约与促进的统一。四是三级人大工作同步化。地县人大工作要从授权型转变为地方型的强有力机关,人大工作必须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范化,工作进入程序化,培训工作制度化。五是议事规则程序化。要确保人大议事程序的规范化、配套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人员配备标准化。六是加强党对人大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地县人大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情况向地委主动报告、及时请示。地县要配强配好人大班子,加强人大班子的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履行代表职务的意识。
听取汇报后,嘎玛对近年来昌都人大工作特别是基层人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分重要,它高度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要求。
就做好昌都人大工作,嘎玛强调,各级人大一要进一步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权威性、广泛性的意义。二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三要人大工作要与时俱进,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四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扎实做好代表工作;要强化代表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联席制度和监督制度,高度重视议案、建议的办理。五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素质的建设,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六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支持人大工作,人大要仅仅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人大工作。各级政府要自愿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
会上,阿布表示,各级党委、政府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努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配合人大工作,共同为昌都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贡秋江村从地、县人大的基本情况、依法履行职责以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方面作了汇报。
据了解,在为期五天的调研工作中,嘎玛一行先后深入丁青、类乌齐、察雅、昌都4个县11个乡(镇)就人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人大地区工委副主任公嘎泽仁,自治区人大调研组成员、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及地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