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地委组织部) 今年来,昌都以整合资源为基础,以技能培训为支撑,以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为核心,努力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实现农牧民增收,加快农牧区发展,着力夯实农牧区经济发展基础。
全面开展技能培训。抓职业技能培训。对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壮年劳动力,采取军旅式培训方式,加大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受训人员劳动技能水平提升的同时,组织纪律观念、就业意识全面增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培训机制,开展“定向型、订单式”培训;通过自主培训、委托培训、联合培训等方式,灵活开展培训;利用就业援藏途径,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实施培训,提升培训实效,并逐步建立“异地培训、异地就业”新模式。支持企业对农牧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用工单位以师带徒方式对农牧民工实施技能培训;抓实用技术培训。对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农牧区劳动力,坚持“实效、实用”原则,结合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当地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开展培训。重点围绕农作物栽培、果蔬栽培、药材种植及加工、畜禽养殖(藏猪、藏鸡、马鸡、绵羊、山羊等)、农机操作、沼气服务、农畜及林下资源产品加工与销售等开展培训;抓引导性培训。对有一定技能基础、有意愿外出就业的农牧民,利用农闲、工闲时间,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培训,主要培训政策法规、组织纪律、职业道德、基本权益保护、文明礼仪、城市生活常识、求职技巧等内容。
全力抓好转移就业。抓好就业服务。建立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坚持重心下移,在乡(镇)建立转移就业办公室,明确1名领导负责,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组织农牧民参加技能培训、负责举办农牧民引导性培训、发布就业信息、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劳动力调查和就业登记、上报跟踪服务信息、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及创业扶持奖励资金的初审等工作;通过驻村工作队、公益性岗位等途径,逐步在村(居)委会设置专职就业服务信息员,及时在农牧区收集传递劳动就业信息,加大农牧民转移就业引导力度;抓好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挖掘农牧业内部就业潜力,坚持“突出特色、做强畜牧、提升蔬果”,大力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壮大特色经济,重点抓住国家投资的种养殖基地及大棚温室建设,由政府集中组织好、引导好农牧民转移就业。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就业,加大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支持劳务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就近就地吸纳农牧民;加大劳务输出转移。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劳务输出联络站、派驻联络员,积极与当地政府、大型企业联系沟通,开展劳务协作,提供用工信息,集中组织对外劳务输出,并提供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服务,逐步建立集“联络-培训-服务-就业-管理”为一体的劳务输出机制,稳定农牧民异地就业。今年预计在对口援昌的天津、重庆两市集中劳务输出200人以上。
强化工作检查考核。建立“四项”制度,强化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每年年初将农牧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目标下达到各县、各部门,细化责任,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月报制度,乡(镇)每月定期向县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地区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转移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数据统计情况;建立督导制度,地区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建立考核制度,将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各县、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每年根据重点内容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要求,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加大保障经费投入。建立筹资机制,按照“三方筹集”原则落实资金,向自治区及对口援昌“两市六企”争取一部分、县级财政配套一部分、地区财政配套不足部分。建立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户设在地区财政局;各县按每年100万元配套,并于每年第一季度末统一上划至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资金专户,不足部分由地区财政全额配套;建立农牧民转移就业专项资金按季拨付制度。各县、各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季末向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由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地区财政局核拨;建立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经费补助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从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各级农牧民转移就业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地区级每年10万元,县级每年5万元,乡(镇)每年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