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2:24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三大节日”期间市场繁荣、安全、稳定,昌都地区采取“三大措施”,狠抓市场安全供应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市场安全供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明确任务、措施和要求,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切实做到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二是立即安排部署,确保商品市场供应。商务、工商、交通、粮食、物价等部门密切合作,抓好物资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衔接,确保市场渠道畅通、物资丰富。同时积极引导企业针对节假日市场特点,抓好市场消费需求预测和调查,积极组织适销商品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总量平衡,上市均衡有序,价格合理稳定。发改、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和完善商品调运和投放的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对商品供求状况全面排查,结合群众消费需求,对重要副食品排队分析,对可能出现脱销断档的商品,积极深入到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场所,全面调查了解生产、库存、消费、调入调出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工作,及时对副食品市场供需状况和价格走势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预测、预警,切实做到迅速组织生产、销售和运输,满足市场应急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各县抓紧建立和完善副食品储备体系,加大地方副食品储备力度,积极做好投放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猪肉、牛肉、酥油、液化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不断档。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各县、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主要副食品的进货渠道,指导副食品经销企业建立索票索证制度,定期进行商品质量自检,重点对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加工卫生环境等进行检查。加强对城镇粮油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商店、超市、饭店等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抑制消费品价格过快上涨。加大执法监督和执法力度,认真开展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
(地区行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