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3 10:3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为切实加强我地文物安全工作,预防各类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地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绝对安全,根据自治区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全区文物系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2009年9月21日,地区文化局联合卡若区文化局、地区消防支队等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卡若区境内的卡若遗址、小恩达遗址、强巴林寺、森格宗人民公社、昌都解委会、萨旺府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红色遗迹”开展了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强调:一是加强文物的防火、防盗意识,指派专人看管,确保文物的安全;二是加强各文物点的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绝不允许出现无人值守、脱岗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三是严禁在文物库房、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建立健全用电、用火制度,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生活用火及殿堂供电的管理,禁止在文物古建筑及保护控制地带内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及文物安全的一切活动。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了“国庆”期间卡若区境内各类文物的安全。
地区文化局 地委宣传部(外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