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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地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通知

2014-03-13 09:19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现有机动车辆(车牌号为:藏B•A1177、藏B•A1769、藏B•A2748、藏B•A3186、藏B•A3259),车辆户口均在地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你们自2006年元月起,未按国家规定缴纳公路养路费及运管费,这5辆机动车辆车主接到此通知之日起,限期于8月7日前,持有关证件到昌都征稽处和运管处,办理缴费及转户手续,逾期者按有关规定吊销户口并后果自负。
       特此
              通知


昌都地区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