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第10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持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行程卡绿码、藏易通绿码,可自由通行。未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就近采样,在指定场所留观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2.中风险乡(镇、街道)所在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发生1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首发地(尚未公布风险等级)来(返)昌人员。实行7日集中隔离(期间3次核酸检测)+7日健康追踪管理,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按照缺一补一原则,补齐集中隔离、健康追踪管理时间和核酸检测次数)。
3.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人员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集中隔离(期间4次核酸检测)+7日居家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7日健康追踪管理,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按照缺一补一原则,补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追踪管理时间和核酸检测次数)。
4.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5.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无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
6.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
7.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所有来(返)昌人员如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8.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9.请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近期非必要不离昌,特殊情况确需出昌的需经单位、社区同意后离昌,并持近期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出行,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时请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
10.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