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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若区2007年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2014-03-15 13:18 来源:昌都报 点击:0

卡若区2007年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意见

 

为继续改善我县农牧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实现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农牧民的关怀,县委、县府决定,进一步加快实施以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和扶贫建设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切实搞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工程建设。这既是一项经济工作,有时一项政治任务,为确保“两大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圆满完成,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积极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采取政府主导、民办公助的方式,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农牧民居住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社会建设。

二、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

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科学设计、综合配套、体现特色。

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要注重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目标和总体要求相结合;二是与小城镇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相结合;三是将有计划组织农牧民劳务输出与农房改造相结合;四是与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时代特色相结合;五是与我县农牧民生产生活的实用、安全、舒适、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相结合;六是与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和适度集中的发展战略相结合。

在总结2006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的安居工程建设要侧重抓好五项工作:一抓数量落实,包括安居工程建设户数和农牧民增收数额,必须把工作量化、具体化;二抓质量提高,各乡(镇)要要求工作的质量目标;三抓组织化程度,这是一条重要经验,面对今年的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各乡(镇)必须下更大工夫;四抓新的突破,丰富“安居”内涵,加大“乐业”力度,要有思维上的新变化、工作上的新招数,实现新变化、新突破。五抓优化建筑结构、提高使用面积、控制建筑规模  

三、农牧民安居工程的实施内容

(一)农房改造工程

(二)游牧民定居工程

(三)扶贫建设工程

(四)地方病重病区群众搬迁工程

四、建设目标

(一)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见附件《卡若区2007年度安居工程实施计划及分类排序表》)

2007年,自治区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分类指标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农房改造户数,压缩了游牧民定居指标。按此精神,地区下达2007年我县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指标为1642户,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亦确定了2007年的建设目标为1642户,完成国家投资1895.5万元。具体分类情况是:农房改造1297户,游牧民定居160户,扶贫建设154户,重病区搬迁31户。按照地委、行署的明确要求,2007年的建设一定要出成果、出典型、出经验。各乡(镇)务必加大集中点推进力度,重点抓好2-4个集中点建设,不能再搞遍地开花。全县也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在2007年抓好柴维乡金通村、卡若镇青达村、卡若镇加卡村3个示范点建设,实现重点突破,为整体推进拿出模式、做出样板。

新建安居工程民房采用地区设计院提供的设计方案,结构以土木、石木、砖木为主。由卡若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办公室统一购买和调配石灰,所需资金从各乡(镇)分配资金中扣除。建设按照“财政引路、群众参与、建管并重”的思路,遵循“农户自愿、规模适度、合理集聚、梯度缩并、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逐步缩减自然村、搬迁边远村,形成梯次合理的农村居住点布局,逐步向小城镇中心村集聚。

1、东部片区:对以面达乡、嘎玛乡、约巴乡和柴维乡为主的玉面公路沿线452户进行改造和建设

面达乡10个村,目标任务106户;其中:农房改造50户,游牧民定居35户,室内外整治16,扶贫建设5户(均为特困户);

嘎玛乡7个村,目标任务96户;其中:农房改造46户,室内外整治39户,扶贫建设11户(一般贫困户6户,特困5户);

柴维乡10个村,目标任务150户(含2006年超额完成的3户);其中:农房改造96户,室内外整治45户,扶贫建设9户(一般贫困户4户,特困5户);

约巴乡6个村,目标任务100户;其中:农房改造66户,室内外整治23户,扶贫建设11户(一般贫困户6户,特困5户);

2、北部片区:对以妥坝乡、拉多乡、日通乡、如意乡317线422户进行改造和建设

妥坝乡5个村,目标任务120户(含2006年超额完成的8户);其中:游牧民定居92户,室内外整治23户,扶贫建设5户(均为特困户);

拉多乡7个村,目标任务101户;其中:农房改造26户,游牧民定居33户,室内外整治37户,扶贫建设5户(均为特困户);

日通乡9个村,目标任务101户;其中:农房改造59户,室内外整治30户,扶贫建设12户(一般贫困户7户,特困5户);

如意乡8个村,目标任务100户;其中:农房改造58户,室内外整治30户,扶贫建设12户(一般贫困户7户,特困5户);

3、西部片区:对以芒达乡、沙贡乡、俄洛镇214国道沿线336户进行改造和建设

芒达乡3个村,目标任务90户;其中:农房改造56户,室内外整治24户,扶贫建设10户(一般贫困户6户,特困4户);

沙贡乡10个村,目标任务121户;其中:农房改造62户,室内外整治35户,扶贫建设12户(一般贫困户7户,特困5户),重病区搬迁12户;

俄洛镇14个村,目标任务125户;其中:农房改造79户,室内外整治34户,扶贫建设12户(一般贫困户7户,特困5户);

4、南部片区:对以城关镇、卡若镇、埃西乡、若巴乡214国道沿线432户进行改造和建设

城关镇26个村,目标任务120户(含2006年超额完成的4户);其中:农房改造104户,室内外整治6户,扶贫建设10户(一般贫困户5户,特困5户);

卡若镇11个村,目标任务102户;其中:农房改造47户,室内外整治25户,扶贫建设11户(一般贫困户6户,特困5户),重病区搬迁19户;

埃西乡6个村,目标任务110户;其中:农房改造78户,室内外整治13户,扶贫建设19户(一般贫困户14户,特困5户);

若巴乡9 个村,目标任务100户;其中:农房改造70户,室内外整治20户,扶贫建设10户(一般贫困户5户,特困5户);

(二)配套设施建设目标(暂定):

搞好规划,重点推进20个行政村村委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8个硬化路面的基础设施综合配套项目建设,完成国家投资440 万元(不含地、县财政配套和村级自筹)。

(三)小城镇建设目标:

继续抓好面达乡、妥坝乡、嘎玛乡、约巴乡和俄洛乡5个小城镇建设,在此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安居工程建设,陆续启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小城镇建设。

五、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国家补助资金标准及管理

(一)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兑付标准:

根据农牧民安居工程自治区补助资金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对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补助标准为:

1、农房改造1万元/户;

2、游牧民定居1.5万元/;

3、室内外整治0.5万元/;

4、扶贫建设:一般贫困户1.2万元/户;

5、特困户2.5万元/(特困户中包含地方病重病区群众搬迁户)

(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兑付标准(暂定)

以行政村为单位计算。

1、建筑物

每村安排办公用房和附属配套设施120平方米(其中:综合用房110平方米,厕所10平方米),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文化卫生用房(一室多用)等。综合造价1000/平方米,每村补助12万元。

2、村民广场

考虑村民集会及节庆等集体活动需要,在村委会前建设村民广场,面积150平方米200平方米,设国旗台。综合造价1万元。

3、道路及排水工程

行政村内道路路面宽6,长500。采用沙石路面或石材、石块两种方式建设,道旁设排水明沟。沙石路面综合造价60/米,每村需3万元;水泥(石材、石块)路面综合造价400/米,每村需20万元。

4、办公设备

每村安排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太阳灶购置0.8万元。

5、卫生设施

建简易垃圾处理池(具收集转运、焚烧处理功能)一个,造价0.2万元。

(三)资金管理

资金统一由县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支付。各乡(镇)农牧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表中的分类情况进行资金兑付,工程开工建设后兑20%,主体完工后兑付40%,工程竣工验收后兑付40%对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要求,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县向乡一级下拨资金要及时到位,乡一级向各实施户兑付资金要按照要求足额兑付,建立资金兑付花名册,由领款人签字或留印。

(四)关于有关问题的说明

1、建设用地由村自行解决(尽量避免耕地占用);

2、建材选用应因地制宜,积极使用替代建材;

3、村委会及村民广场建设应参照县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设计图进行建设。 

六、农牧民安居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措施

(一)组织实施

1、继续贯彻落实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得领导机制。

2、继续健全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工作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3、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层层签订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责任书,把农牧民安居工程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

4、继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点制度、片区负责制度和巡回督导制度,通过包干到乡、包干到村、包干到户,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工作机制。

5、进一步强化宣传,动员和引导群众理解、支持、自觉主动参与安居工程建设,为安居工程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6、要继续加强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100%的工程合格率和“0的安全事故。

7、继续做好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木材采伐、加工、运输工作,节约使用,合理砍伐,鼓励和引导使用替代建材。

8、各乡(镇)要积极组织成立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施工队,参与工程建设,拓宽增收渠道。

9、把农牧民安居工程工作业绩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农牧民安居工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配套措施

除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外,为促进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全面、顺利实施,还要采取以下优惠政策:

1、相关金融机构继续按照农牧民安居工程的总体规划,按照扶贫贷款等金融优惠政策,提供农牧民安居工程优惠贷款,地县财政给予3年贴息。

2、对承揽农牧民安居工程的农民施工队给予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3、农牧民安居工程所需木材继续由政府安排计划内指标,资金由农牧户自筹解决。

4、财政部门按四个片区安排的农牧民安居工程分配任务,资金总量不变,加快实施所需补助资金的到位。

5、地区财政为每户补贴1000元,用于农牧民安居工程贷款户三年的贷款贴息,县财政配套补贴的1000元整合用于县委、县府确定的安居工程整体推进工程。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根据四个片区分配方案,制定出本乡(镇)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计划,计划要到村、到户,对每一户建档立卡。

2、各乡(镇)要要在安居工程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各乡(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统一施工标准、统一建房面积、统一房屋结构、统一工程进度,引导群众采取乡帮乡、户帮户的方式,整合劳力资源,推进工程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督促。

3、各乡(镇)要根据单户家庭人口数量和用房需要,严格控制单户建房规模(单户建筑面积:农区不超过200平方米,牧区不超过150平方米),优化建筑结构,提高建房面积使用率,切不可贪大求洋,盲目扩建。对不符合标准,建房面积过大、木材使用量过多的乡(镇),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处理。

4、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工程规划进行建设,注重突出特色,尊重群众意愿。

5、工程建设要注重点、面互动,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抓样板、抓示范工程,以点带面。

6、要做到因地制宜,按照“能建则建、能改则改、改建结合”的要求实施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7、要抓好“三改三清”工程,即:改水、改灶、改厕、清垃圾、清污水、清废旧建筑。

8村级水、电、路和村委会综合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要充分争取县发改、交通、水利、电力部门项目资金的支持,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实施较好的乡要优先安排村委会建设和水、电、路综合配套。

9、施工要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和县里制定的施工建设质量标准进行。

(见附件《卡若区农牧民安居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标准》)

七、工程实施时间2007115——2007111

各乡(镇)要按照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目标任务,落实群众自筹资金(含银行信贷)、建筑材料及国家补助资金。各乡(镇)对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要专人管理。按照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工建设农牧民安居工程。

2007115 ——  2007230      工程备料阶段

200731  ——  2007年10月30      工程施工阶段

八、验收总结

由各乡(镇)在要在111日前将本乡(镇)农牧民安居工程工作总结报县农牧民安居工程办公室。由县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对各乡(镇)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组织自验,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向地委、行署上报总结20071130由地区农牧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我县农牧民安居工程进行验收。

附:1、《2007年卡若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明细表》

2、《卡若区农牧民安居工程施工建设质量标准

            卡若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