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9 11:15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点击:0
我是昌都市芒康县色登寺僧人,也是一名西藏佛学院在校学员。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和保护藏传佛教历史传承、宗教文化和宗教仪轨,呈现出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良好氛围。全区藏传佛教各教派的广大僧尼,在党和政府的关怀帮助下,坚持爱国爱教理念,依法从事宗教活动,积极投身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积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贡献,从而使藏传佛教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取得了长足发展。
不断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大力实施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深受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的欢迎和拥护。这些政策的落实,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改善了寺庙公共服务,而且为广大僧尼学习、生活等方面创造了良好条件。广大僧尼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险制度。广大僧尼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享受到了和谐、稳定、发展、团结局面的巨大幸福。广大僧尼热情百倍地积极争创和谐模范寺庙,争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更加努力地为信教群众服务。我多次被各级党委、政府评为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这一荣誉更让我感念党和政府的恩情。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西藏佛学院建设,高度重视藏传佛教僧才的培养。充分发挥西藏佛学院在培养爱国爱教僧尼和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通过培养教育,不断增强了广大僧尼的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对我们这些求学心切的青年僧尼,党和政府还创造了非常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并适时安排我们参观考察、鼓励我们参与宗教团体组织的教规教义阐释活动等,促进我们精进佛学造诣、增强戒律修持,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