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3日下午举行的芒康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会上,同步举行了乡(镇)党委书记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述职会,全县16个乡(镇)党委书记按照要求,就一年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简要述职。
述职会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程勇同志主持。会上,各乡(镇)党委书记着重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昌都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芒康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芒康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责任书》要求,就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情况进行了述职。县委常务副书记、政府副县长王代兵同志逐一进行了点评,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强调,着重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检查;各乡(镇)党委书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辖区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县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确保辖区内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县四大班子在家领导,16个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退休老干部代表共76人参加了述职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