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7 17:20 来源:西藏日报 点击:0
本报昌都电(记者 周婷婷)近年来,在芒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多项措施,芒康县荣获第四届自治区文明县城,芒康县委办公室荣获第四届自治区文明单位,嘎托镇居委会荣获第四届自治区文明社区,全县自治区级文明乡(镇)已达8个(帮达乡、徐中乡、嘎托镇、纳西乡、如美镇、木许乡、曲孜卡乡、朱巴龙乡),自治区文明户已有44户。
深入基层,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方式,对广大农牧民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宣传教育,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参与率。通过发放《倡议书》、《文明礼仪知识》《文明常识小卡片》等宣传材料,在重要路段和显著位置设立文明县城创建大型公益宣传广告牌,在窗口服务单位设置温馨提示和创城标语等方式,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共创共建的创城局面。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围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提升农牧民群众素质;积极开展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科学的健身方式;大力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努力形成学科学、懂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背街小巷、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环境综合整治,解决“脏乱差”问题;深入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精心打造一批品牌活动,以点带面、扩大影响,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的感召力、渗透力。
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扩大文明创建工作影响力,使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县乡文明指数日常测评机制,将文明创建融入各行各业的日常工作之中;加大督查考核,强化文明创建工作保障,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组织验收和跟踪督办等形式,对各责任单位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确保文明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