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芒康县用工领域和谐稳定,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8月3日-8月5日联合县政法委、公安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县各用工单位开展劳动监察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工作主要检查全县域项目施工、汽修厂、餐饮服务等32家用人单位,涉及工人481人,签订劳动合同158份,同时发放《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法》等相关宣传材料900余份。经检查未发现使用童工情况;工资均按月发放;有专人负责发放工资;工人出工均有考勤表。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维护该县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该县各个领域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