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建立健全九大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化解各
2014-04-08 15:34
来源:昌都地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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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深入结合创先争优、加强基层建设年、“百千万工程”等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九项长效机制,逐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化解各类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建立群众参与决策机制,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各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制度,深入开展“民主日”、“接待日”、群众点评等活动,广泛问计、问策于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决策,努力做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真正在决策中体现民意。如岗托镇大力开展“民主日”活动,增进干群之间沟通,化解了基层矛盾,做到小事不过夜、大事不出村。实行“民主日”活动以来,全镇共整理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265个,目前已经妥善解决232个。邓柯乡、汪布顶乡、波罗乡等注重把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团结起来,广泛问计、问政、问需于老同志,全面推进了乡务、村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合理化。
建立社会各项保障机制,提高预防风险的能力。积极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力实施党内激励帮扶、党建帮扶、整村推进、科技、卫生、法律“三下乡”等一系列关怀、关爱群众工程,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酬、学有所教、住有所居”的目标,不断发挥社会保障在促进社会稳定、预防社会风险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信息预警机制,提高统筹兼顾的能力。着力强化各级领导的预警意识,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情报信息网络系统,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及时准确掌握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的动态,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矛盾或群体性突发事件作出科学的预测,提前预警,超前预防。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防范重心下移,完善矛盾纠纷调处防范网络。
建立教育引导机制,提高解说教育的能力。通过逐步建设完善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在抓好人民群众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教育的同时,注重抓好对各级党员干部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教育培训力度。2010年以来,全县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72场次,受教育干部达43480人次,开展法律援助4次,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6件。
建立民意表达机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披露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以及信访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通过沟通、对话,减少、缓解社会利益冲突。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开通了服务监督电话,各乡镇建立了《民情日志制度》、《民情分析机制》等制度,有效搭建了社情民意反映的“直通车”。同时,通过党建联系点、季度汇报、月汇报等方式,加强乡村干部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教育,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性诉求,注重从源头上顺民心、聚民意。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科学处置的能力。在深入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围绕“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标,制定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应急预案,努力做到科学处置。目前,已建立的各类应急预案有《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应急预案》、《维稳工作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20余个。
建立逐级报告机制,提高争取主动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人民防线,培养人民防线联络员100余名、综治维稳信息员100余名,对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段实行“一日一报”,切实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以更好地形成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的处置环境,为争取主动权奠定基础。
建立宣传公开机制,提高应对舆论的能力。积极探索建立突发事件对外宣传公布机制,建立完善《江达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应急预案》、《工作通报制》,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向公众公布事件真相和处置情况,正面引导,全面提高应对社会舆论的能力。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提高预防为主的能力。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责任制》、《责任研究制》、《责任追究制》等,明确“部落实就是违纪”要求,对因履职不到位,在工作中发生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严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督促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