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雅县坚持选任原则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2016-12-21 12:09
来源:昌都市委外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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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察雅县委及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和“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依法办事”七项原则,以“坚持四个标准”选人用人,树立了“注重政治、注重品行、注重基层、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的政策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严格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加大党管干部力度。凡提拔的干部必须以相关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为前提,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为依据,研究干部有关事宜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坚持信念坚定、政治合格的选人标准。选拔干部坚持政治挂帅,把干部必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敢于并善于同十四世达赖集团作斗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大是大非问题上,以实际行动同党中央和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条件作为选人标准。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把干部德的考察放在首要位置,按照“政治先进德为先、群众公认德服众、民意测评德满意”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考德评德内容,对干部的德才表现进行了重点考察了解,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营造良好的用人氛围。
坚持面向基层、注重一线锻炼的选拔标准。关心关注基层干部,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条件,重视关怀长期扎根基层、在乡村、寺管会维稳一线、埋头实干的干部。近三年提拔的201名科级干部中,125名为基层、维稳和经济建设第一线选拔上来的干部,在基层一线锻炼和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占提拔总数的 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