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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我们应当文明使用网络......

2024-02-23 21:44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通过,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为广泛宣传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昌都发布”开设专栏,与您一起学习。




  第十九条  公民应当文明使用网络,自觉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遵守网络行为规范,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秩序,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尊重知识产权,不剽窃他人作品,不编造、散布、传播虚假、暴力、低俗、淫秽信息;


(二)诚信友好交流,尊重他人隐私和人格,不通过发帖、跟帖、评论、人肉搜索等方式侮辱、诽谤、欺诈、恐吓他人;


(三)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