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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3-12-15 08:05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3]5号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舒晓煜,旦真旺青,因病不幸去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舒晓煜、旦真旺青的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自然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舒晓煜的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舒晓煜、旦真旺青的去世表示哀悼。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卫强因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卫强的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自行终止。


洛隆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安平、王培信辞去代表职务。贡觉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扎西辞去代表职务。类乌齐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杨万辉辞去代表职务。八宿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齐飞、卿太平辞去代表职务。卡若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泽旺德西辞去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齐飞、张安平、扎西、杨万辉、卿太平、泽旺德西、王培信的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类乌齐县人大常委会补选四郎旺堆为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八宿县人大常委会补选贾贵泽、达瓦扎西为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卡若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汪正涛、丁增尼玛、丁增平措为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洛隆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杨筱斌为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边坝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阿旺泽仁为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四郎旺堆、贾贵泽、汪正涛、杨筱斌、丁增尼玛、丁增平措、达瓦扎西、阿旺泽仁的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59人。


特此公告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在昌都召开如有变动,授权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大会议程:

一、审议昌都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昌都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昌都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昌都市2024年预算草案

四、审议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建国辞去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建国辞去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贾苏玉的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

罗星辉为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卫强的昌都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白玛扎西的昌都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杨振林的昌都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波为昌都市财政局局长;
向吉廷为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建伟为昌都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申建荣为昌都市宗教事务管理局局长。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乐桂梅的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黑云娟的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乐桂梅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黑云娟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四郎曲西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措仁群培为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