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若区广大城乡居民:
卡若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现已启动,为提高城乡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保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具有卡若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我区户籍人员。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起正式启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
1.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继续维持高低两档缴费模式,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和350元两个档次。
2.2023年1月1日前,女性年满60周岁、男性年满65周岁的个人不再缴费,须进行参保登记。其个人缴费部分按350元由财政代为缴纳。3.重度残疾人员(经认定为一、二级残疾人员)、特困人员、孤儿、边境一线群众参保时个人不缴费,须进行参保登记,其个人缴费部分按350元由医疗救助资金代为缴纳。4.低保、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边缘对象、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350元进行缴纳,其中:个人缴纳35元,其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315元。5.寺庙先进僧尼参保时按照“先征后返”的征缴原则自愿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待先进评定后,其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其选择的缴费档次由各级财政按标准予以补贴。6.有多重困难身份的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1、完善参保人员登记信息。2022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但必须进一步核实参保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号、待遇补助类型,户籍所在地等,对于信息发生变动的人员及时前往医保局进行修改,对于已迁移、死亡等参保人员做好停保、销户处理。
2、完善新增、变更人员参保登记工作。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信息核实确认后前往卡若区医疗保障局开展新增、变更人员参保登记工作。3、个人缴费。市、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各寺管会按照医保系统登记参保人员信息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费用收缴工作。由单位统一征收后前往卡若区税务局进行征缴。散户人员需自行前往卡若区税务局进行征缴或通过支付宝、微信进行网上征缴。缴费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次。不允许出现因缴费人生病产生医疗费用后补缴等问题,征缴过程中务必与缴费人解释清楚,一旦选择了某个缴费档次,后续不能补缴。
昌都市医疗保障局
卡若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