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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2-12-13 22:26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罗庆伍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总体要求、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正确把握安全与发展、物质与精神、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效率与公平、保护传统与促进文明进步的关系,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持续深化“六稳”“六保”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而努力奋斗!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昌都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2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昌都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昌都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昌都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昌都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昌都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的决议

(2022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昌都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昌都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3年预算草案,同意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昌都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昌都市2023年本级预算。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2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齐应海同志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在筑牢政治忠诚上保持定力,在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上彰显担当,在强化民主监督上发挥作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体现作为,在打造“四个机关”上树立标杆,不断开创新时代昌都人大工作新局面,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昌都的新征程中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人大力量!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2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次旦央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

(2022年12月13日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昌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秀芬受蒋建平检察长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昌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