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1 21:16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2022年第5号】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所有区外进(返)昌人员进(返)昌前,需提前3天通过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完成报备,如实填写行程信息,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第一入藏点(机场、火车站、陆路交通检查站)规范落实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查验。
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原则上暂缓进(返)昌;已经进(返)昌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计算;对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的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计算。
(二)其他区外人员入昌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已入藏区内流动人员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
(二)有区内边境县和口岸旅居史人员,离开所在县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快递、外卖人员,酒店服务人员,装修装卸服务人员,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
会议、培训、文艺演出、考试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倡导线上举办,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需线下举办活动的,严格落实测体温、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本通告中未尽的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处置、境外输入、重点环节管控等措施要求,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1日零时起执行,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第4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