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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2022-07-11 21:16 来源:昌都发布 点击:0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2022年第5号】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多发频发的态势,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有效遏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保障广大居民身心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继续严格落实进(返)昌信息报备查验要求

所有区外进(返)昌人员进(返)昌前,需提前3天通过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完成报备,如实填写行程信息,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第一入藏点(机场、火车站、陆路交通检查站)规范落实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查验。


二、高中风险区进(返)昌人员管理要求

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原则上暂缓进(返)昌;已经进(返)昌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计算;对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的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计算。


三、低风险区及区外其他地区进(返)昌人员管理要求
(一)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或7天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风险等级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的,入昌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入昌后采取3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监测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监测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计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到不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其他区外人员入昌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已入藏区内流动人员不再要求提供核酸阴性报告。


四、入境人员管理及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按要求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须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提前报备,点对点闭环由集中隔离点回到社区或接待单位,不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需在第一入境点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具备点对点闭环转运、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由居住地社区或接待单位组织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3天各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二)有区内边境县和口岸旅居史人员,离开所在县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管控要求
(一)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计算,解除集中隔离后应点对点闭环返回至居住地,不具备点对点闭环条件的就地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六、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要求
(一)对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业期间每天1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

(三)快递、外卖人员,酒店服务人员,装修装卸服务人员,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


七、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会议、培训、文艺演出、考试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倡导线上举办,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需线下举办活动的,严格落实测体温、查健康码、戴口罩、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八、其他

本通告中未尽的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处置、境外输入、重点环节管控等措施要求,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本公告自2022年7月11日零时起执行,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第4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0